纠偏与绩效双提升――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纪实
2011-05-17 14:21: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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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年来,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始终注意发挥效能监察职能,把“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的理念融入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立足改革创新,加强精益化管理,推动效能监察工作由纠偏纠错向提升绩效转变。2008年至2010年,辽宁公司效能监察立项140项,建章立制150项,提出合理化建议417条,收取违规资金1.44亿元,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41亿元。
“新合同”
保障工程建设优质高效
2010年4月26日,辽宁公司基建部、辽宁两锦大洋电力建设集团公司、辽宁公司纪委(监察部)作为甲、乙、丙三方,就220千伏薛家输变电新建工程签订了工程建设廉政合同。
一个新建工程,要签两份同等效力的合同,这在辽宁公司新建工程历史上是没有过的事。那多签一份工程建设廉政合同的意义又是什么?
“实行这个新制度不仅仅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行为,而且还能增强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杜绝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达到工程质量争优创优、干部员工廉洁履职,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辽宁公司相关负责人的一席话道出了初衷。
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对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甲方人员若违反廉政合同,根据情节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乙方人员若违反廉政合同,要通报乙方纪检部门,根据情节扣减工程款或中止工程建设合同,情节严重的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丙方具有对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权利,同时,有对甲乙双方开展的廉政教育内容和形式进行帮助、指导的义务。
220千伏薛家输变电新建工程是辽宁公司在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中实施效能监察、签订廉政合同的试点工程。工程在开工、建设、验收各阶段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程现场实际、效能监察工作要求,使廉政合同的实施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做到监管有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共同制定、修改相关制度10项,开具监察建议书3份,纠正30余项偏差行为。这些举措推动了工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直接提升了企业管理效益。该工程还在辽宁公司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中,夺得竞赛唯一的一面“质量流动红旗”。
锦州市纪委、市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该工程验收时,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招投标、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给予了很高评价,并表示,廉政合同的示范效应直接推动了参建各方的廉政建设,对企业管理出效益、保证工程优质、高效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回头看”
在废旧物资中“淘金”
废旧物资管理是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企业挖潜增效的一个重要阵地。针对近年来电网建设、大修技改工程中拆旧设备数量增多的实际,辽宁公司围绕废旧物资管理开展效能监察活动,完善废旧物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防止资产流失和不正当交易,尽最大可能回收残值,确保了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进行。
2010年年初,辽宁公司针对各物流服务分中心上报的报废物资库存情况,对所属物流服务中心、各供电公司提出“因物制宜”处置废旧物资的具体要求:已回收的变压器暂由物流服务分中心负责保管,辽宁公司将统一组织处理;已具备处置条件的塔材、钢芯铝绞线等,由辽宁公司相关部门集中进行网上公开竞拍处理;尚未办理完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废旧物资,由省公司物流服务中心负责跟踪监督,等具备处置条件时再集中进行处置。
同时,辽宁公司按照辽宁省经贸委《辽宁省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证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保证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渠道安全可靠,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商的资质管理,对废旧物资回收商进行考核评价,实时跟踪回收信息,在核实了辽宁省内废旧物资回收商具体情况后,印发了具有回收废旧物资资质的54家回收商名单。
辽宁公司还成立由物资公司、生产技术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监察部、审计部、财务部等主要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效能监察项目小组,及时开展效能监察“回头看”活动。通过制定可行方案、组织监察实施、查找管理漏洞等方法,及时完成了拆旧物资回收和残值上交入账,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强化了固定资产的管理。
“废旧物资管理‘回头看’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服务了企业生产经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效规避和预防企业经营风险,从而提升企业效益。”辽宁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
此外,辽宁公司还编制了废旧物资处置辅助软件。该软件将省公司范围内处置的全部废旧物资数据录入系统中,每条记录包含工程计划、处置数量、处置金额、处置单价、回收商等信息,每月可自动生成废旧物资报表。
辽宁公司通过开展废旧物资管理效能监察,优化了废旧物资管理流程,统一了操作程序,健全了管理制度。2010年废旧物资回收比率大幅度上升,废旧物资实际回收金额达6872万元。
“车管严”
狠抓机关效能建设
加强各级干部及从业人员的作风建设,发扬勤俭办企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直是辽宁公司确保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根本。该公司在公务用车规范管理上积极探索新路径,在保障、服务和促进企业发展上下工夫。
辽宁公司在2008年清理整顿公务用车期间,积极督办超标准车辆的处理情况,对超标准购车的8个所属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扣罚年度领导班子业绩考核分数和兑现奖5万元,共扣罚金40万元。通过顶账、拍卖的方式对超标准车辆进行处理,直接挽回经济损失700万元。
同时,辽宁公司修改了购置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重新明确了各级干部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严格了审批程序。2008年该公司所属各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仅8辆,增幅明显降低,车辆购置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该项目获得2008年度国家电网公司效能监察项目优秀成果奖。3年来,辽宁公司严格执行车辆购置审批管理办法,没有发生一起车辆违规事件。
随着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经营体制转换和法人治理机构的完善,效能监察已融入辽宁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成为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工作方式和手段,保证了内部政令畅通,进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辽宁公司监察部人员、物流服务分中心人员在现场清查回收的废旧物资。
“新合同”
保障工程建设优质高效
2010年4月26日,辽宁公司基建部、辽宁两锦大洋电力建设集团公司、辽宁公司纪委(监察部)作为甲、乙、丙三方,就220千伏薛家输变电新建工程签订了工程建设廉政合同。
一个新建工程,要签两份同等效力的合同,这在辽宁公司新建工程历史上是没有过的事。那多签一份工程建设廉政合同的意义又是什么?
“实行这个新制度不仅仅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行为,而且还能增强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杜绝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达到工程质量争优创优、干部员工廉洁履职,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辽宁公司相关负责人的一席话道出了初衷。
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对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甲方人员若违反廉政合同,根据情节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乙方人员若违反廉政合同,要通报乙方纪检部门,根据情节扣减工程款或中止工程建设合同,情节严重的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丙方具有对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权利,同时,有对甲乙双方开展的廉政教育内容和形式进行帮助、指导的义务。
220千伏薛家输变电新建工程是辽宁公司在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中实施效能监察、签订廉政合同的试点工程。工程在开工、建设、验收各阶段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程现场实际、效能监察工作要求,使廉政合同的实施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做到监管有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共同制定、修改相关制度10项,开具监察建议书3份,纠正30余项偏差行为。这些举措推动了工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直接提升了企业管理效益。该工程还在辽宁公司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中,夺得竞赛唯一的一面“质量流动红旗”。
锦州市纪委、市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该工程验收时,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招投标、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给予了很高评价,并表示,廉政合同的示范效应直接推动了参建各方的廉政建设,对企业管理出效益、保证工程优质、高效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回头看”
在废旧物资中“淘金”
废旧物资管理是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企业挖潜增效的一个重要阵地。针对近年来电网建设、大修技改工程中拆旧设备数量增多的实际,辽宁公司围绕废旧物资管理开展效能监察活动,完善废旧物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防止资产流失和不正当交易,尽最大可能回收残值,确保了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进行。
2010年年初,辽宁公司针对各物流服务分中心上报的报废物资库存情况,对所属物流服务中心、各供电公司提出“因物制宜”处置废旧物资的具体要求:已回收的变压器暂由物流服务分中心负责保管,辽宁公司将统一组织处理;已具备处置条件的塔材、钢芯铝绞线等,由辽宁公司相关部门集中进行网上公开竞拍处理;尚未办理完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废旧物资,由省公司物流服务中心负责跟踪监督,等具备处置条件时再集中进行处置。
同时,辽宁公司按照辽宁省经贸委《辽宁省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证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保证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渠道安全可靠,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商的资质管理,对废旧物资回收商进行考核评价,实时跟踪回收信息,在核实了辽宁省内废旧物资回收商具体情况后,印发了具有回收废旧物资资质的54家回收商名单。
辽宁公司还成立由物资公司、生产技术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监察部、审计部、财务部等主要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效能监察项目小组,及时开展效能监察“回头看”活动。通过制定可行方案、组织监察实施、查找管理漏洞等方法,及时完成了拆旧物资回收和残值上交入账,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强化了固定资产的管理。
“废旧物资管理‘回头看’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服务了企业生产经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效规避和预防企业经营风险,从而提升企业效益。”辽宁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
此外,辽宁公司还编制了废旧物资处置辅助软件。该软件将省公司范围内处置的全部废旧物资数据录入系统中,每条记录包含工程计划、处置数量、处置金额、处置单价、回收商等信息,每月可自动生成废旧物资报表。
辽宁公司通过开展废旧物资管理效能监察,优化了废旧物资管理流程,统一了操作程序,健全了管理制度。2010年废旧物资回收比率大幅度上升,废旧物资实际回收金额达6872万元。
“车管严”
狠抓机关效能建设
加强各级干部及从业人员的作风建设,发扬勤俭办企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直是辽宁公司确保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根本。该公司在公务用车规范管理上积极探索新路径,在保障、服务和促进企业发展上下工夫。
辽宁公司在2008年清理整顿公务用车期间,积极督办超标准车辆的处理情况,对超标准购车的8个所属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扣罚年度领导班子业绩考核分数和兑现奖5万元,共扣罚金40万元。通过顶账、拍卖的方式对超标准车辆进行处理,直接挽回经济损失700万元。
同时,辽宁公司修改了购置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重新明确了各级干部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严格了审批程序。2008年该公司所属各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仅8辆,增幅明显降低,车辆购置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该项目获得2008年度国家电网公司效能监察项目优秀成果奖。3年来,辽宁公司严格执行车辆购置审批管理办法,没有发生一起车辆违规事件。
随着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经营体制转换和法人治理机构的完善,效能监察已融入辽宁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成为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工作方式和手段,保证了内部政令畅通,进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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