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电建效能监察护航光伏建设
江西电建公司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注重与时俱进及选题的针对性,发力点聚焦“强化监督职责,提高监督效果”。2018年,针对占据该公司产值80%的主营业务——光伏建设项目,江西电建公司对其成本管控情况进行效能监察,专项成立“光伏项目落实初始成本预算管理”效能监察项目。经效能监察,截至10月17日,光伏项目落实该公司初始成本预算管理情况良好,监察项目为在建项目保驾护航作用明显。
近两年来,江西电建公司完工和在建的光伏项目共计有35个,规模高达1.43吉瓦。推广经验、规范管理、完善机制是企业转型升级、光伏提质增效的必由之路。为了确保今年开工建设的10个光伏项目经济效益,在保工期、保安全、保质量的前提下,项目开始实施之前进行了项目策划。该公司从运营管理费、工程分包、设备材料采购、税金、利润等方面,按照该公司分包指导价及市场价格对各项目合同工程量的分包价格、设备材料采购价格等进行分解,并作为今后工程分包及设备材料采购的控制价。在项目成本预算管理过程中,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分包价格与物资采购价格等涉及成本发生的环节进行监督。
今年立项的专项效能监察项目的监察对象即为江西电建公司年初开工建设的十个光伏项目。专项组由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罗传芳任专项效能监察项目领导小组组长,该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肖小川任副组长,监察部、审计与法律事务部、经营管理部等8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专项监察工作组,既各负其责,又协同配合。工作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统筹光伏项目初始成本预算管理工作的制度创建、规范流程、固化程序等工作;或负责核查监察对象从前期策划、组织施工、分包管理、辅助用工、项目结算全过程中初始成本预算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或负责督查监察对象是否存在行为偏差,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督促其及时纠正偏差。工作小组成员按月统计、上报实际成本数据,通过实际成本数据与合同目标成本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因特殊情况导致实际成本偏离目标成本的,找出偏差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及时纠偏,以保证项目的合理利润。超策划分包或采购的,将不予通过,锁定项目策划时的利润。
十个被监察对象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后,工作组对自查自纠情况时行了分析评价汇总,出具了报告,认定自查情况真实。10月中旬,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组抽取浙江青田能源30MW农光互补项目经理部、湖南湘阴县鼻湖渔场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经理,对两个项目部自查情况进一步核查。检查中,检查组成员、项目部负责人共计提出优化成本管控合理化设想、建议10条,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工程管理,提高工程效能。
经本次专项效能监察,江西电建公司十个被监察的在建光伏项目落实公司初始成本预算管理情况良好,其人工成本、运营成本、物资采购成本、机械成本等均未超出该公司制定的预算,工程成本可控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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