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院“五步骤”压实支部书记责任促基层党建提升
近日,江西院党委围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5个方面的30项考核指标,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为基础,采取自查自评、支部书记述职等“五步骤”,对9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述职评议,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职责,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对党组织书记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自查自评。述职评议重点把党总支部学习宣贯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建重点任务、发挥以上率下作用、激发和调动党员积极性等关键指标作为考核项目,各党支部围绕考核项目进行认真自评。
书记述职。各党支部书记对照院党委“337”工作思路,本着“讲成绩,更要找差距、提目标”的要求,详细汇报2017年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工作、查找差距和不足,围绕落实院党委2018年党建工作安排部署,提出能落实、可执行的工作计划。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得分占党建责任制考评权重的20%。
集中考核。党委工作部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突出抽查和重点工作动态跟踪,通过查看总结报告、查阅记录、掌握了解日常工作情况,并积极听取本支部和相关部门工作意见建议等方式,对支部书记工作进行考评打分。党支部书记履职责任权重占党建责任制考评权重的80%。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得分与党支部书记履职责任权重得分,按加权平均计算出各支部书记考评最终得分。
党委领导评议。述职评议结束后,党委领导结合各支部书记的考核结果,研究评定支部工作等级,提出进一步提升支部书记执行力、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的工作要求。
奖励惩处。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支部书记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纳入评价各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评选表彰“四强”党组织的重要依据,促进各党支部书记更好地履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更好地履行“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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