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院八项举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月28日,青海院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部署青海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领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三会一课”为主要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每季度开展一次八项规定检查工作,严格上报党风监督工作信息,每月按时向股份公司报送案管数据及八项规定数据、信访统计信息和企业重大问题线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员,不分职级高低,一律上报。
三是深化“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书记年内讲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报告。年内组织开展二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加大约谈督促力度,扎实开展“三个必谈”。对全院中层及以上干部,进行一次廉洁谈话,并在年底作述廉报告。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
四是严格执纪审查,充分发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坚持抓早抓小,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根据上级要求学习并贯彻《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施此则》以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细则》。
五是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不能腐”机制。按照“全不全、行不行、力不力、新不新、顺不顺”的五问标准,完善院反腐倡廉、监督保障等制度体系。加强“检企共建”,年内至少两次请检察院做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报告,提升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
六是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构筑“不想腐”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并深刻剖析典型腐败案件,实现以案促教、以案促防、以案促建。拓展廉洁文化内涵,开展反腐倡廉为主题的微小说竞赛。年底.挖掘典型家庭助廉先进事迹,推进“家文化”建设。
七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全面监督有效开展。制定年度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年内召开不少于两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纪委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式教育会。
八是持续深化“三转”,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调整职责定位、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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