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刊丨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张天文:营造电建领域健康氛围
亮点引领 督促引导
营造电建领域健康氛围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张天文
今天很荣幸参加全国电力建设企业新闻宣传工作联席会。在这里,我谨代表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也对我们电力建设领域的新闻宣传平台――中国电力报《工程周刊》创刊十周年表示衷心祝福。
工程质量监督是我国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政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的重要手段之一。现在我们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上位法,是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就是国务院第279号令。根据条例规定,未履行质监手续或未通过质量监督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对电力行业来说,没有取得质监报告的项目,是不得并入电网运行的。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成立于1986年,主管单位先后经历了水电部、能源部、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发改委,目前是国家能源局。但是无论如何调整,电力行业质监机构体系一直保持完整,其总站、中心站、项目站三级管理体制也基本没有变化。目前,按照国家能源局的授权,质监总站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总站在全国共分级设有36个中心站,605个项目站,全面承担全国电力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任务。
自2013年以来,质监总站认真贯彻“夯实基础、做好平台、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坚持“科学严谨、依法监督、优质服务”的宗旨,以制度建设、标准建设和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先后制定了火电、输变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现场监督检查标准化清单,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平台,实现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同时,根据能源局的要求,总站还建立了全国在建电力工程信息统计发布体系,定期对新开工、在建和竣工项目信息进行统计发布。
根据统计,2015年全年,总站及各中心站共对1878个发电项目(涉及总装机1.88亿千瓦)和5862个电网项目(涉及变电容量3.9亿千伏安、线路6.6万公里)开展了阶段性监督检查,共发现质量问题20余万项,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建设质量是政府、社会和工程建设各方关注的永恒话题,工程质量监督仅仅是质量管控众多环节中的一环,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还需要全社会、各企业和广大建设者的共同努力。在下一步的的工作中,质监总站将与中国电力报、与《工程周刊》积极协作,坚持“亮点引领、问题警示、督促引导”的原则,在电力建设领域构建“讲诚信、重质量”的文化氛围,促进各方合作共赢,为实现我国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贡献一分力量。
最后,再次祝愿本次新闻宣传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廖红兴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 国家电网22位团委书记述职
2019-01-15

- 弘扬红船精神 坚决打赢转型升
2018-11-01

- 放歌新时代 唱响新浙能——浙
2018-09-30

- 庆祝党的97岁生日! 国投首发五
2018-06-29

- 国家能源集团九江发电有限公司
2018-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