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建“四个加强”有效发挥协同监督合力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协调监督力量,让职能部门主动参与进来,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确保依法治企取得实效,结合今年监督工作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山东电建一公司及时完善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将协同监督机制运用于依法治企建设管理工作中,不断拓展监督领域,丰富监督手段,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监督的作用,有效发挥协同监督整体合力,切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性,为企业安全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机制建设。实行班子主要领导负责承担“第一监督人”的职能;班子其他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在抓业务的同时行使监督的责任,做到管事与管人有机结合;建立协同监督工作联席会常态工作机制。
加强制度规范。编制《山东电建一公司协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使协同监督工作有章可循,促进各部门在协同监督、构建惩防体系建设中做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细化明确职能部门的监督界面和监督主要事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一岗双责”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
加强组织领导。公司高度重视协同监督工作,通过座谈会、廉洁风险防控排查等形式,确定季度协同监督工作主题,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或紧急事项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印发相关部门,抄送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委员。认真履责推进协同监督开展。
加强过程管控。将协同监督工作与日常工作全面结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着力点,加强过程管控。认真剖析问题、查找不足,确保检查监督不留死角,形成全面覆盖、全程跟进,消除廉洁从业隐患。
协同监督联席会制度,明确了专业职能部门在依法治企建设管理过程中的主体监督职责,使广大干部员工认识到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中存在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带来的后果及危害,逐渐注重对国家政策、财经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教育和宣传,依法治企、合规经营、遵章守纪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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