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 推动新型储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为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管理,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关键作用,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管理,优化调度运行机制,保障新型储能的合理高效利用,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规范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
之前已有多项政策提及新型储能的并网和调度问题。2021年《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电网企业应积极优化调度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各类型储能设施调度运行规程和调用标准,明确调度关系归属、功能定位和运行方式,明确储能备案并网流程。《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中提出,电网企业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明确并网调试和验收流程,优化调度运行机制,科学优先调用,保障新型储能利用率。2022年《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则进行了更为细化的阐述,明确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提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为主优化储能调度运行。
本次出台的《通知》是对现有政策体系的延续和完善,同时更加聚焦并网和调度问题,有助于推动新型储能更好地支持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解决当前存在的“建而不用”问题,发挥新型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性能优势和应用价值。
在总体要求上,《通知》提出要准确把握新型储能功能定位,明确接受电力系统调度新型储能范围。新型储能的定义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可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发挥调峰、调频、调压、备用、黑启动、惯量响应等多种功能”。《通知》首次将可接受调度的新型储能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具体包括独立储能电站、新能源配建储能、火电联合调频储能、具备接受调度指令能力的用户侧储能等,整体提升了电网可调控储能容量。
管理措施和技术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在运行管理上,《通知》主要从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管理、优化新型储能调度方式和加强新型储能运行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规范,对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新型储能项目等均提出了在并网和调度方面的要求,提出了高效利用、公平合理和安全保障的主要目标。
相关实施细则的制定是提升新型储能有效利用率的基础,包括新型储能并网细则、并网流程、相关标准和涉网试验要求等。电网企业及电力调度机构应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实施,为不同场景新型储能项目的并网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新型储能作为参与并网调度的主体,同样承担运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新型储能应在并网后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涉网试验。在发生危及电力系统安全事故(事件)及其他必要情况时,新型储能应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直接调用。新型储能应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及时报送运行信息,服从相关部门制定的考核实施细则。
新技术的研发攻关和应用也在《通知》中得到支持,主要包括多场景的智能调度技术、基于新型储能的电网主动支撑技术等。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新技术的开发有助于拓展更加丰富的储能应用场景,在新能源发电比例进一步提升的情况下,更好地发挥新型储能对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功能。
电网和调度机构应发挥主动引导作用
在实施建议上,我们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出台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各省市地区的具体政策需要根据本地的能源结构、电网情况、储能电站分布等进行针对性的分析。我国不同省市地区在新能源资源、电网结构及储能产业发展进程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并网和调度细则不宜盲目看齐,应充分考虑当地的调峰调频需求、电网安全保障、新型储能并网规模等因素。例如,部分地区新能源配储规模较大,但电站质量不能保障,需要开展存量储能电站升级改造需求和市场空间的统计,基于现有储能规模合理考虑未来的新型储能发展布局。
二是企业提升储能技术水平,满足并网和调度要求。近年来新型储能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成本持续下降。锂离子电池是主要的新型储能技术,在我国市场份额占比高达95%,其他新型储能技术也在加速推进示范项目的建设。但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问题仍是影响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每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会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亡事故,并对行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储能系统安全性能的提升,积极推动(特别是电芯级别的)本质安全储能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储能电站需重视并网检测和全生命周期的定期安全运维检查,制定切合不同应用场景、可有效实施的事故预警和安全管理措施。
三是电网和调度机构制定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合理原则。目前电网侧新型储能部署在负荷密集计入、新能源密集接入、调峰调频困难的节点附近,实际调用情况相对较好。新能源配储和用户侧储能调度情况则相对复杂,数量多,单站体量小,增加了并网和调度的难度,未来需要考虑积极发展以工商业微电网、虚拟电厂为代表的二级“调度响应”平台,发展分布式能源体系与大电网架构的互补匹配。电网和电力调度机构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管理流程时,应充分考虑新型储能项目的市场价值,坚持以市场化方式为主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方向。此外,电网和调度机构应发挥主动引导作用,结合电网实际调用需求帮助新型储能项目进行合理的建设规划,提高项目的并网和调用比例,充分发挥储能功能,避免资源浪费。
冯彩梅 陈永翀 刘勇
(作者单位: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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