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之风活力生――记河北省电力公司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2007-03-20 10:29: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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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陈祥文 何淑莲
河北省电力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文件精神,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双赢,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和谐企业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扎实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依法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河北电力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3月1日,河北省电力公司被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命名为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规范“三项合同” 统一“和谐”标准
劳动关系和谐,是企业和谐的基础,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专项合同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河北电力的关键。为此,公司一是从依法规范“三项合同”入手,实现签必全面,签必规范,签必落实。无论正式工还是临时工、主业还是三产,都必须依法签订“三项合同”,工会和法律部门参与各类合同文本的审核把关,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合法,定期组织职代会专委会和职工代表对基层单位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专项合同签订和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严格考核,使“三项合同”落到实处。2006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相关部门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农电工的基本情况,按照冀劳社[2006]151号文件要求规范了农电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管理,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二是统一“和谐”标准,进一步深化和谐企业建设。创建和谐企业,既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又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实现职工和企业双赢的有效载体。公司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积极推进并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河北省电力公司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了系统内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目前,公司系统已有7个直属单位获得了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深化民主管理 畅通“和谐”渠道
职代会是最基本、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企业民主管理形式,公司把不断深化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当作拓宽“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绿色通道,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一是不断深化职代会管理。积极推进“三级两线”(即:省公司、基层单位、车间工区三级,主业、多种经营两线)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并逐步向县局供电企业延伸,职代会坚持实行票决制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并通过职工提案办理、专委会活动和总经理联络员会议等形式,充分发挥职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二是不断深化职工代表管理。先后制定了《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实施办法》、《职工代表考核办法》、《职工代表提案工作制度》等一系列代表管理制度,还制定了职工代表选举、培训、履职考核、会前征求意见、会后汇报、年终述职测评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提高了职工代表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三是不断深化厂务公开管理。把企业管理的难点和职工关心的热点,作为厂务公开的重点,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将落实情况纳入考核。2006年初召开了厂务公开运用ISO9000管理现场推进会,促进厂务公开管理水平和效果的进一步提高,华北电网公司在我公司召开了6省(区、市)电力企业现场会。四是不断深化集体合同管理。为使集体合同更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具有实效性,公司系统推行了集体合同“一主本多附件(或多专项)”工作,收到了“双赢”的效果。
提高职工素质 筑牢“和谐”基础
创建和谐企业,需要有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公司通过大力推进“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和广泛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提高职工素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实现企业的和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大力开展“创争”活动。省公司对“创争”活动高度重视,工作起步早、起点高、抓得实。2003年,在基层单位开始试点,先后在沧州、邯郸供电公司召开“创争”活动现场推进会。各单位“创争”活动显现出明显成效。沧州供电公司被命名为“全国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邯郸供电公司、省送变电公司被授予2005年度河北省“创争”活动示范单位;河北超高压输变电分公司500千伏清苑变电站被授予2005年度河北省“创争”活动示范班组。
2006年,结合公司“十一五”人才战略规划实际,立足于全员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公司工会制定和印发了《河北省电力公司创建学习型组织评价要素》,把全公司“创争”活动整体水平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二是
河北省电力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文件精神,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双赢,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和谐企业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扎实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依法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河北电力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3月1日,河北省电力公司被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命名为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规范“三项合同” 统一“和谐”标准
劳动关系和谐,是企业和谐的基础,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专项合同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河北电力的关键。为此,公司一是从依法规范“三项合同”入手,实现签必全面,签必规范,签必落实。无论正式工还是临时工、主业还是三产,都必须依法签订“三项合同”,工会和法律部门参与各类合同文本的审核把关,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合法,定期组织职代会专委会和职工代表对基层单位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专项合同签订和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严格考核,使“三项合同”落到实处。2006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相关部门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农电工的基本情况,按照冀劳社[2006]151号文件要求规范了农电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管理,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二是统一“和谐”标准,进一步深化和谐企业建设。创建和谐企业,既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又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实现职工和企业双赢的有效载体。公司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积极推进并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河北省电力公司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了系统内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目前,公司系统已有7个直属单位获得了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深化民主管理 畅通“和谐”渠道
职代会是最基本、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企业民主管理形式,公司把不断深化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当作拓宽“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绿色通道,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一是不断深化职代会管理。积极推进“三级两线”(即:省公司、基层单位、车间工区三级,主业、多种经营两线)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并逐步向县局供电企业延伸,职代会坚持实行票决制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并通过职工提案办理、专委会活动和总经理联络员会议等形式,充分发挥职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二是不断深化职工代表管理。先后制定了《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实施办法》、《职工代表考核办法》、《职工代表提案工作制度》等一系列代表管理制度,还制定了职工代表选举、培训、履职考核、会前征求意见、会后汇报、年终述职测评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提高了职工代表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三是不断深化厂务公开管理。把企业管理的难点和职工关心的热点,作为厂务公开的重点,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将落实情况纳入考核。2006年初召开了厂务公开运用ISO9000管理现场推进会,促进厂务公开管理水平和效果的进一步提高,华北电网公司在我公司召开了6省(区、市)电力企业现场会。四是不断深化集体合同管理。为使集体合同更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具有实效性,公司系统推行了集体合同“一主本多附件(或多专项)”工作,收到了“双赢”的效果。
提高职工素质 筑牢“和谐”基础
创建和谐企业,需要有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公司通过大力推进“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和广泛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提高职工素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实现企业的和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大力开展“创争”活动。省公司对“创争”活动高度重视,工作起步早、起点高、抓得实。2003年,在基层单位开始试点,先后在沧州、邯郸供电公司召开“创争”活动现场推进会。各单位“创争”活动显现出明显成效。沧州供电公司被命名为“全国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邯郸供电公司、省送变电公司被授予2005年度河北省“创争”活动示范单位;河北超高压输变电分公司500千伏清苑变电站被授予2005年度河北省“创争”活动示范班组。
2006年,结合公司“十一五”人才战略规划实际,立足于全员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公司工会制定和印发了《河北省电力公司创建学习型组织评价要素》,把全公司“创争”活动整体水平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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