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供电公司农电员工管理分级评定 动态置换
2007-01-19 11:00:21 来源:山东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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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淄博讯 (记者 王晗)1月12日,记者从山东省淄博供电公司获悉,该公司自1月1日起,在农电员工中推行了分级评定管理,建立了晋级管理办法和薪酬分配办法。下发的农电员工分级评定暂行管理办法、薪酬管理改革意见、分级评定组织程序管理实施意见、岗位薪点工资指导意见更加体现了关爱和人性主题。
淄博供电公司规定,根据农电员工个人素质、能力和业绩贡献,将农电员工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他分为见习农电员工和待岗农电员工。不同级别的农电员工,享受不同的薪点基本工资待遇。为体现能力和业绩贡献原则,农电员工等级评定不实行任期制,不搞逐级晋升,由各单位按照评选定级条件以及考试考核程序,于每年6月10日前组织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级变薪变。为不断优化农电员工队伍结构,促进优胜劣汰和动态置换,高级农电员工一般控制在定员的30%以内,中级农电员工一般控制在定员的50%以内,初级农电员工一般控制在定员的20%以内。连续5年被评为高级农电员工的,在享受所在岗位最高薪档工资待遇的基础上,每月增加基本工资50元;连续10年被评为高级农电员工的,每月增加基本工资100元。对连续5年评为“中级”或连续3年评为“高级”农电工的,岗位薪点升为最高档,对已达到本岗位最高薪档的,不再升薪,可按照升薪的数额给予一次性奖励或每月增加基本工资20元。对于录用不满一年的,执行见习农电员工基本工资待遇为160元,不执行薪点基本工资。
淄博供电公司规定,根据农电员工个人素质、能力和业绩贡献,将农电员工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他分为见习农电员工和待岗农电员工。不同级别的农电员工,享受不同的薪点基本工资待遇。为体现能力和业绩贡献原则,农电员工等级评定不实行任期制,不搞逐级晋升,由各单位按照评选定级条件以及考试考核程序,于每年6月10日前组织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级变薪变。为不断优化农电员工队伍结构,促进优胜劣汰和动态置换,高级农电员工一般控制在定员的30%以内,中级农电员工一般控制在定员的50%以内,初级农电员工一般控制在定员的20%以内。连续5年被评为高级农电员工的,在享受所在岗位最高薪档工资待遇的基础上,每月增加基本工资50元;连续10年被评为高级农电员工的,每月增加基本工资100元。对连续5年评为“中级”或连续3年评为“高级”农电工的,岗位薪点升为最高档,对已达到本岗位最高薪档的,不再升薪,可按照升薪的数额给予一次性奖励或每月增加基本工资20元。对于录用不满一年的,执行见习农电员工基本工资待遇为160元,不执行薪点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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