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力公司对长期不在岗人员说“不”
2006-08-11 10:42: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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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8月4日,江西省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做好挂编等长期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重申严禁各单位办理挂编、停薪留职,不再办理请3个月及以上的长假脱产学习,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对挂编等长期不在岗人员进行清理。
据了解,至今年6月30日止,公司系统各单位各类长期不在岗人员共计280人,其中挂编16人,停薪留职121人,请长假25人,借聘21人,其他不在岗97人。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范员工行为和加强管理的规定,公司从加强劳动用工的角度出发,决定对长期不在岗的人员进行清理。公司规定,对已办理挂编而一直未在单位上过班的员工,立即予以清退并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除名;对已办理停薪留职和请假3个月及以上脱产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的员工,按3种方式处理:一是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属自动离职,予以除名。二是办理了停薪留职或请长假相关手续,待协议期、假期到期后停止续办,如协议期、假期期满,立即通知其回单位报到,否则劝其离职或调出,办理离职或调出手续。三是协议期、假期已满,超过3个月未回单位报到的员工,立即予以清退并解除劳动合同,未超3个月的,通知其在30日内回单位报到,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还对原已办理公司系统单位之间的借聘人员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公司要求各单位在8月30日前,将清理长期不在岗人员的处理结果报省公司。( 记者李洪明报道)
据了解,至今年6月30日止,公司系统各单位各类长期不在岗人员共计280人,其中挂编16人,停薪留职121人,请长假25人,借聘21人,其他不在岗97人。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范员工行为和加强管理的规定,公司从加强劳动用工的角度出发,决定对长期不在岗的人员进行清理。公司规定,对已办理挂编而一直未在单位上过班的员工,立即予以清退并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除名;对已办理停薪留职和请假3个月及以上脱产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的员工,按3种方式处理:一是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属自动离职,予以除名。二是办理了停薪留职或请长假相关手续,待协议期、假期到期后停止续办,如协议期、假期期满,立即通知其回单位报到,否则劝其离职或调出,办理离职或调出手续。三是协议期、假期已满,超过3个月未回单位报到的员工,立即予以清退并解除劳动合同,未超3个月的,通知其在30日内回单位报到,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还对原已办理公司系统单位之间的借聘人员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公司要求各单位在8月30日前,将清理长期不在岗人员的处理结果报省公司。( 记者李洪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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