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力公司党组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有硬杠杠
2006-09-08 14:02: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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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日,公司党组建立健全了《甘肃省电力公司领导干部职务任期规定(暂行)》、《甘肃省电力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电力公司领导干部交流管理办法(暂行)》,明确选拔、任用、交流干部的有关硬性规定,对保持领导干部健康成长,增强领导班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规定限制或不得担任领导职务的9种情形和领导干部任职在经济活动中实行回避的领域。
二是明确党政正职在同一单位、部门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副职领导干部在同一单位、部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不超过10年;少数专业性强的职位可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三是明确了提任正职年龄、提任副职年龄基本要求,提任党内职务要符合《党章》规定的党龄要求。
四是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或任下一级职务时间较短的干部,根据情况可实行试用期。
五是领导干部在规定任期或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原则上正职领导干部要进行交流,副职领导干部要进行轮岗交流或调任交流。
六是坚持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强调领导干部的经营能力、经营业绩与经济行为。
一是规定限制或不得担任领导职务的9种情形和领导干部任职在经济活动中实行回避的领域。
二是明确党政正职在同一单位、部门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副职领导干部在同一单位、部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不超过10年;少数专业性强的职位可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三是明确了提任正职年龄、提任副职年龄基本要求,提任党内职务要符合《党章》规定的党龄要求。
四是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或任下一级职务时间较短的干部,根据情况可实行试用期。
五是领导干部在规定任期或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原则上正职领导干部要进行交流,副职领导干部要进行轮岗交流或调任交流。
六是坚持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强调领导干部的经营能力、经营业绩与经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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