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供电公司:从被动安置到引入竞争
2006-03-01 10:47:46 来源:湖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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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邓东峰 廖启涛 何丹
2005年3月以来,咸宁供电公司改革过去对退伍军人全部接收安置的办法,实行差额安置与自谋职业经济补助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对前5年内接收的231名退伍军人,加大培训考核与竞争上岗力度,在该公司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请看--
“我还是很幸运的。1999年从部队一转业,就被分到供电局,要是晚几年,恐怕就难说了。”春节前的一个周末,通山县供电公司变电工区职工刘坚,指着一份红头文件,对记者感慨地说。
“红头文件”实际上是咸宁供电公司2005年3月下发的《退伍军人安置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要在遵守国家有关复退军人安置政策的前提下,改变2004年前对退役军人全部实行就业安置的现象,实行安置率逐年递减的办法。2005年退伍军人就业安置率为70%,2006年为60%,2007年为50%,2008年实现零就业安置率。
与此相配套的是,对不能就业安置的退伍军人,实行自谋职业经济补助的安置方式;对本单位就业安置的退伍军人,则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对2000年到2004年安置的退伍军人,培训未取得毕业证的,作待岗处理;对2005年以后就业安置的退役士兵,一旦培训考试未取得毕业证,即转为自谋职业经济补助的安置方式。
这是咸宁供电公司复退军人安置与培训改革的一次大动作,引起许多职工甚至省电力公司领导的高度关注。2005年8月5日,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欧阳昌裕在公司人力资源会上指出:“咸宁供电公司的退伍军人安置与培训管理为全省作出了表率,各单位应积极借鉴推广。”
今年初,经严格的层层筛选,咸宁供电公司的《退伍军人安置与培训管理》已入选省电力公司的“典型实践经验库”,并向国家电网公司申报“典型实践经验库”。
压力
谈起咸宁供电公司复退军人安置与培训改革,还要从2000年的一次减人增效说起。
咸宁供电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唐云峰回忆:当时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公司对51名职工实行买断工龄,公司为此拿出600多万元的工资基金。实事求是地讲,这批买断工龄的职工不少是能干事的有能力有胆识的,不然不会出去闯,自谋职业。
一方面能干事的人走了一批,另一方面,当年就退伍安置54个退伍军人。这些分到供电企业退伍军人,虽然也有优秀的人才,但大部分技术和文化素质偏低,相当部分真实学历是初中毕业。
唐云峰说,在一次基层调查时,一个刚分到基层单位搞巡线的退伍军人,参军时16岁,转业时只有18岁。要他巡线爬杆子,他蹲在地上不动。说急了就哭,师傅也拿他没辄。
“公司职工这次一出一进给我的触动很大。如果每年都如此,企业减人增效还有什么意义?最可怕的是,一部分有能力的人被一些素质偏低的人置换进来,长此下去,企业如何发展!”唐云峰向咸宁供电公司领导汇报后,领导班子也痛定思痛,决定要对过去的转业军人100%安置的办法进行改革。
改革的核心思想是根据国家的《兵役法》等有关法规条例,按照当年国家安置政策和省电力公司下达的安置计划,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实行按一定比例就业安置和自谋职业经济补助安置两种方式。计划从2005年起,用3年时间,对退伍军人安置逐步由差额比例安置过度到全部实现自谋职业经济补助安置。这三年具体的安置比例如前文所示。
自谋职业经济补助安置的办法是,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退伍军人经济补助安置的标准(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对在咸宁市各县市自谋职业的退伍军人,一次性的补偿标准为1.5万元到2.7万元不等。
对2000年到2004年分到咸宁供电公司的整体素质偏低的231名退伍军人怎么办?咸宁供电公司的办法是,加大了培训力度,实行竞争上岗。
2005年4月以来,咸宁供电公司先后要求几乎所有在岗231名退伍军人,根据自己目前所从事的岗位和未来的发展愿景填报培训志愿,3年内必须主动申请,参加为期一年的脱岗知识补缺和专业培训,培训专业涉及营配合一、变电运行检修、线路运行检修等。
为了调动公司在岗退伍军人的学习热情,提高培训效果,咸宁供电公司出台硬措施,规定培训期间,原单位只发给学员500元左右的生活费。培训期满经考试取得技校毕业证书者,其培训费由原单位报销50%,并重新安排上岗,否则,培训费用自理,但可参加下一期的培训。不过,第二次培<
2005年3月以来,咸宁供电公司改革过去对退伍军人全部接收安置的办法,实行差额安置与自谋职业经济补助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对前5年内接收的231名退伍军人,加大培训考核与竞争上岗力度,在该公司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请看--
咸宁供电公司复退军人安置与培训调查
“我还是很幸运的。1999年从部队一转业,就被分到供电局,要是晚几年,恐怕就难说了。”春节前的一个周末,通山县供电公司变电工区职工刘坚,指着一份红头文件,对记者感慨地说。
“红头文件”实际上是咸宁供电公司2005年3月下发的《退伍军人安置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要在遵守国家有关复退军人安置政策的前提下,改变2004年前对退役军人全部实行就业安置的现象,实行安置率逐年递减的办法。2005年退伍军人就业安置率为70%,2006年为60%,2007年为50%,2008年实现零就业安置率。
与此相配套的是,对不能就业安置的退伍军人,实行自谋职业经济补助的安置方式;对本单位就业安置的退伍军人,则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对2000年到2004年安置的退伍军人,培训未取得毕业证的,作待岗处理;对2005年以后就业安置的退役士兵,一旦培训考试未取得毕业证,即转为自谋职业经济补助的安置方式。
这是咸宁供电公司复退军人安置与培训改革的一次大动作,引起许多职工甚至省电力公司领导的高度关注。2005年8月5日,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欧阳昌裕在公司人力资源会上指出:“咸宁供电公司的退伍军人安置与培训管理为全省作出了表率,各单位应积极借鉴推广。”
今年初,经严格的层层筛选,咸宁供电公司的《退伍军人安置与培训管理》已入选省电力公司的“典型实践经验库”,并向国家电网公司申报“典型实践经验库”。
谈起咸宁供电公司复退军人安置与培训改革,还要从2000年的一次减人增效说起。
咸宁供电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唐云峰回忆:当时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公司对51名职工实行买断工龄,公司为此拿出600多万元的工资基金。实事求是地讲,这批买断工龄的职工不少是能干事的有能力有胆识的,不然不会出去闯,自谋职业。
一方面能干事的人走了一批,另一方面,当年就退伍安置54个退伍军人。这些分到供电企业退伍军人,虽然也有优秀的人才,但大部分技术和文化素质偏低,相当部分真实学历是初中毕业。
唐云峰说,在一次基层调查时,一个刚分到基层单位搞巡线的退伍军人,参军时16岁,转业时只有18岁。要他巡线爬杆子,他蹲在地上不动。说急了就哭,师傅也拿他没辄。
“公司职工这次一出一进给我的触动很大。如果每年都如此,企业减人增效还有什么意义?最可怕的是,一部分有能力的人被一些素质偏低的人置换进来,长此下去,企业如何发展!”唐云峰向咸宁供电公司领导汇报后,领导班子也痛定思痛,决定要对过去的转业军人100%安置的办法进行改革。
改革的核心思想是根据国家的《兵役法》等有关法规条例,按照当年国家安置政策和省电力公司下达的安置计划,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实行按一定比例就业安置和自谋职业经济补助安置两种方式。计划从2005年起,用3年时间,对退伍军人安置逐步由差额比例安置过度到全部实现自谋职业经济补助安置。这三年具体的安置比例如前文所示。
自谋职业经济补助安置的办法是,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退伍军人经济补助安置的标准(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对在咸宁市各县市自谋职业的退伍军人,一次性的补偿标准为1.5万元到2.7万元不等。
对2000年到2004年分到咸宁供电公司的整体素质偏低的231名退伍军人怎么办?咸宁供电公司的办法是,加大了培训力度,实行竞争上岗。
2005年4月以来,咸宁供电公司先后要求几乎所有在岗231名退伍军人,根据自己目前所从事的岗位和未来的发展愿景填报培训志愿,3年内必须主动申请,参加为期一年的脱岗知识补缺和专业培训,培训专业涉及营配合一、变电运行检修、线路运行检修等。
为了调动公司在岗退伍军人的学习热情,提高培训效果,咸宁供电公司出台硬措施,规定培训期间,原单位只发给学员500元左右的生活费。培训期满经考试取得技校毕业证书者,其培训费由原单位报销50%,并重新安排上岗,否则,培训费用自理,但可参加下一期的培训。不过,第二次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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