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培训不合格 “饭碗”难保
2006-06-01 17:46:48 来源:西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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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5月12日,在贯彻落实《四川电力职业培训学员管理办法》座谈会上,四川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汪朝荣表示,一定要打破情面,严格逗硬,不管是谁,都要进行强制培训,给机会让其成才,若培训不出来,要坚决清理出去。同时,省公司严格按劳动合同办事,保证人员进出通道的畅通。
《四川电力职业培训学员管理办法》对成绩考核、奖励与处分、毕业与结业、管理与考核进行了明确细分,突出了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相结合,操行评定与毕业鉴定相挂钩,考试成绩与奖惩相结合,违纪处分与续签劳动合同相挂钩。明确了学员、培训中心、用人单位各自的义务、权利和责任,特别是对2004级、2005级职培生补考和毕业考试作了明确规定:学员毕业考试不合格者,准予参加培训中心组织的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由四川省电力公司统一组织到培训中心进行较长期限的集中培训,培训期间待遇按待岗执行,培训后经考核成绩不合格者,送培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办法》还规定,建立培训考核长效机制和调考常态机制,坚持职培生“双证”上岗制度,加大岗位资格准入培训考核力度,省公司将有计划地对各单位已毕业的职培生进行随机抽考,以检验培训考核的质量和效果,对调考不合格的职培生实行召回制度,并进行离岗培训。
《四川电力职业培训学员管理办法》对成绩考核、奖励与处分、毕业与结业、管理与考核进行了明确细分,突出了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相结合,操行评定与毕业鉴定相挂钩,考试成绩与奖惩相结合,违纪处分与续签劳动合同相挂钩。明确了学员、培训中心、用人单位各自的义务、权利和责任,特别是对2004级、2005级职培生补考和毕业考试作了明确规定:学员毕业考试不合格者,准予参加培训中心组织的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由四川省电力公司统一组织到培训中心进行较长期限的集中培训,培训期间待遇按待岗执行,培训后经考核成绩不合格者,送培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办法》还规定,建立培训考核长效机制和调考常态机制,坚持职培生“双证”上岗制度,加大岗位资格准入培训考核力度,省公司将有计划地对各单位已毕业的职培生进行随机抽考,以检验培训考核的质量和效果,对调考不合格的职培生实行召回制度,并进行离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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