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一盗割抗旱电线犯罪嫌疑人获刑
2008-01-11 17:55: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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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1月6日,河南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被告李三丽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李三丽系尉氏县洧川镇人,1982年出生。2007年5月23日凌晨,李三丽驾驶自己的面包车,伙同李召杰、李炯涛携带作案用的绝缘手套、脚趴、钳子,在尉氏县大马乡前宫村,盗割抗旱用电电力线48米。后三人驾驶车辆逃至洧川镇舱里村村北时,因发现有公安警车而弃逃离,逃离中,李召杰被公安机关抓获,6月9日在李召杰指认下李三丽在住处被抓获归案,李炯涛投案自首。由于人赃俱获、证据充实,3人于6月20日以涉嫌破坏电力设施罪被逮捕。2008年1月6日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3人的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施罪,李三丽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召杰、李炯涛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郭 蕾 伍新国)
李三丽系尉氏县洧川镇人,1982年出生。2007年5月23日凌晨,李三丽驾驶自己的面包车,伙同李召杰、李炯涛携带作案用的绝缘手套、脚趴、钳子,在尉氏县大马乡前宫村,盗割抗旱用电电力线48米。后三人驾驶车辆逃至洧川镇舱里村村北时,因发现有公安警车而弃逃离,逃离中,李召杰被公安机关抓获,6月9日在李召杰指认下李三丽在住处被抓获归案,李炯涛投案自首。由于人赃俱获、证据充实,3人于6月20日以涉嫌破坏电力设施罪被逮捕。2008年1月6日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3人的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施罪,李三丽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召杰、李炯涛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郭 蕾 伍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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