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公开批审一批破坏电力设备罪犯
2007-11-21 16:25:10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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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盗窃电力设备严重危及到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和广大城乡居民的正常工作、生产、生活用电。今年来,无锡市政法系统加大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分子的力度,特别是自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无锡结合先期开展的“四电”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惩处。进入11月份,北塘、滨湖、崇安等区公安、法院、检察院公开批捕、审判了一批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分子,将利剑大力斩向“涉电”黑手,在全社会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
三月作案数十起 一朝沦为阶下囚
11月5日,无锡北塘公安分局在金山北工业园举行了打击涉电犯罪集中行动即孟根宝盗窃电力设施团伙公开批捕大会,以孟根宝为首的13人盗窃电力设施团伙在数百名群众的注视下被绳之以法。
孟根宝团伙原为从事供电架线、安装报警器等业务的工程队,经过两年的施工,对无锡地区低压配电网的情况已基本摸清。因近年工程队出现亏损,孟动起盗割电缆线变卖的念头,他指使手下工人以前几年留存的供电低压工作票为掩护,驾驶电力工程车大白天实施盗割,专拣暂时不运行的线路、变压器或不影响用户的空头线,以避免引起供电及公安的注意,给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带来重大隐患。自今年7月份起,共作案45起,盗窃变压器两台,电缆一万余米,涉案金额50余万元,销赃得款17.5万元。9月18日凌晨,犯罪团伙中的钱某、肖某结伙偷盗10千伏电缆时,被北塘区黄巷派出所联防队员抓获。北塘警方根据他俩口供,抽调刑警和防暴大队等30多人组成行动小组,由局长坐镇指挥,于第二天下午组织了对参与盗窃电力设施相关人员的抓捕,将包括孟根宝在内的其余11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捉拿归案。
据悉,公开批捕盗窃电力设施团伙在无锡尚属首次。北塘警方表示,从先期的集中力量抓捕到如今的公开批捕,目的就在于遏制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表明警方打击涉电案件的决心和力度。
销赃不足二百元 一审判处三年刑
11月6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周留勇涉嫌破坏电力设备案件。虽然周某盗窃总价值529元人民币的变压器零线,仅获赃款160余元,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法庭最终确认了其破坏电力设备犯罪的事实,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一审判处周某三年有期徒刑。
周留勇系盐城人,在锡无固定职业。今年5月下旬至6月间,他先后在无锡市水秀新村、中南西路陆典桥村、蠡园开发区等地盗窃5只正在运行的变压器工作零线。由于案发附近变压器较多,其它未遭窃的变压器零线起到了稳压作用,没有造成附近用户电压不稳导致电器烧坏的严重后果。6月6日,他在无锡宝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外再次作案时,被厂内工人发现抓获并移送至公安机关。自今年6月以来,和周某类似的盗窃案件,已发生20多起,他们主要盗割不涉及用户的空头线、暂不运行的变压器以及运行中的配变零线等,这些行为不会直接造成用户和电网停电故障。但无明显“症状”,供电部门不能及时发现,零线被割后会引起配变用户电压异常,带来更严重的后果。6月5日,10千伏大丁线北溪支线2号杆220千伏安配变出线零线回线及中性点、防雷、配变外壳保护共用接地线被盗割,造成溪北新村97户居民家用电器不同程度烧坏。
随着全社会公共电力设备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最高法院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无锡地区对涉电犯罪的处理力度也逐渐加大。今年以来,仅滨湖区法院就审理了5起以破坏电力设备定罪的案件,2005、2006年共4起,2005年之前该院没有接受过此类公诉,今年7月由该院审理的涉案价值1600多元的案件主犯被判刑6年6个月。周某的行为虽然暂时没有引发严重的直接后果,但给电网及用户安全埋下重大隐患,其可能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法庭最后视其认罪态度,按照刑法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好逸恶劳伸贼手 “刑附民”责共同担
“因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裁决。”11月13日,由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徐某等四人破坏电力设备罪及财产损害赔偿案在崇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这是崇安检察院首次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代表国有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告人徐某等四人系来锡务工人员,都为“80后”,其中最小的许某今年刚成年。年龄不大,但徐某等四人却好逸恶劳,不以辛勤劳动去获取财富,而是将贼手伸向电力设备。2007年1月至4月间,四人流窜于广益、梅村等地区,作案19起,盗窃10千伏环网柜内的铜排、铜编织线和UPS不间断电源数十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计人民币五万余元。2007年4月12日晚,崇安警方通过守候伏击,在黄泥头村西黄泥<
三月作案数十起 一朝沦为阶下囚
11月5日,无锡北塘公安分局在金山北工业园举行了打击涉电犯罪集中行动即孟根宝盗窃电力设施团伙公开批捕大会,以孟根宝为首的13人盗窃电力设施团伙在数百名群众的注视下被绳之以法。
孟根宝团伙原为从事供电架线、安装报警器等业务的工程队,经过两年的施工,对无锡地区低压配电网的情况已基本摸清。因近年工程队出现亏损,孟动起盗割电缆线变卖的念头,他指使手下工人以前几年留存的供电低压工作票为掩护,驾驶电力工程车大白天实施盗割,专拣暂时不运行的线路、变压器或不影响用户的空头线,以避免引起供电及公安的注意,给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带来重大隐患。自今年7月份起,共作案45起,盗窃变压器两台,电缆一万余米,涉案金额50余万元,销赃得款17.5万元。9月18日凌晨,犯罪团伙中的钱某、肖某结伙偷盗10千伏电缆时,被北塘区黄巷派出所联防队员抓获。北塘警方根据他俩口供,抽调刑警和防暴大队等30多人组成行动小组,由局长坐镇指挥,于第二天下午组织了对参与盗窃电力设施相关人员的抓捕,将包括孟根宝在内的其余11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捉拿归案。
据悉,公开批捕盗窃电力设施团伙在无锡尚属首次。北塘警方表示,从先期的集中力量抓捕到如今的公开批捕,目的就在于遏制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表明警方打击涉电案件的决心和力度。
销赃不足二百元 一审判处三年刑
11月6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周留勇涉嫌破坏电力设备案件。虽然周某盗窃总价值529元人民币的变压器零线,仅获赃款160余元,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法庭最终确认了其破坏电力设备犯罪的事实,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一审判处周某三年有期徒刑。
周留勇系盐城人,在锡无固定职业。今年5月下旬至6月间,他先后在无锡市水秀新村、中南西路陆典桥村、蠡园开发区等地盗窃5只正在运行的变压器工作零线。由于案发附近变压器较多,其它未遭窃的变压器零线起到了稳压作用,没有造成附近用户电压不稳导致电器烧坏的严重后果。6月6日,他在无锡宝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外再次作案时,被厂内工人发现抓获并移送至公安机关。自今年6月以来,和周某类似的盗窃案件,已发生20多起,他们主要盗割不涉及用户的空头线、暂不运行的变压器以及运行中的配变零线等,这些行为不会直接造成用户和电网停电故障。但无明显“症状”,供电部门不能及时发现,零线被割后会引起配变用户电压异常,带来更严重的后果。6月5日,10千伏大丁线北溪支线2号杆220千伏安配变出线零线回线及中性点、防雷、配变外壳保护共用接地线被盗割,造成溪北新村97户居民家用电器不同程度烧坏。
随着全社会公共电力设备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最高法院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无锡地区对涉电犯罪的处理力度也逐渐加大。今年以来,仅滨湖区法院就审理了5起以破坏电力设备定罪的案件,2005、2006年共4起,2005年之前该院没有接受过此类公诉,今年7月由该院审理的涉案价值1600多元的案件主犯被判刑6年6个月。周某的行为虽然暂时没有引发严重的直接后果,但给电网及用户安全埋下重大隐患,其可能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法庭最后视其认罪态度,按照刑法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好逸恶劳伸贼手 “刑附民”责共同担
“因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裁决。”11月13日,由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徐某等四人破坏电力设备罪及财产损害赔偿案在崇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这是崇安检察院首次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代表国有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告人徐某等四人系来锡务工人员,都为“80后”,其中最小的许某今年刚成年。年龄不大,但徐某等四人却好逸恶劳,不以辛勤劳动去获取财富,而是将贼手伸向电力设备。2007年1月至4月间,四人流窜于广益、梅村等地区,作案19起,盗窃10千伏环网柜内的铜排、铜编织线和UPS不间断电源数十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计人民币五万余元。2007年4月12日晚,崇安警方通过守候伏击,在黄泥头村西黄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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