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盗窃农用电力设备的犯罪团伙落网
2007-07-23 17:29:47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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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日前,江苏省徐州贾汪区人民检察院以破坏电力设施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等四人,于近期移交法院进行审理宣判。
2006年8月至2007年2月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江苏邳州市人)为首多次伙同陈某、王某、梁某等5人窜至贾汪区塔山镇、邳州市燕子埠镇、戴圩镇、车夫山镇等地,白天踩点,夜里作案,盗窃农村灌溉翻水变压器、电动机等电力设备。他们分工明确,临时进行技能培训,有的爬电杆断电、有的撬变压器,有的负责掏里面的铜芯。
据公安机关调查,几人共盗窃变压器23台,价值人民币20万多元。导致农民数千亩稻田无法插秧。而他们把盗来的变压器铜芯卖给废品收购站才获得赃款万余元。当地农民听说罪犯伏法,都拍手称快:“这样的坏人法院判得在重,也难解我们老百姓的恨。”
检察机关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人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罪名成立。(周万海 刘同法)
2006年8月至2007年2月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江苏邳州市人)为首多次伙同陈某、王某、梁某等5人窜至贾汪区塔山镇、邳州市燕子埠镇、戴圩镇、车夫山镇等地,白天踩点,夜里作案,盗窃农村灌溉翻水变压器、电动机等电力设备。他们分工明确,临时进行技能培训,有的爬电杆断电、有的撬变压器,有的负责掏里面的铜芯。
据公安机关调查,几人共盗窃变压器23台,价值人民币20万多元。导致农民数千亩稻田无法插秧。而他们把盗来的变压器铜芯卖给废品收购站才获得赃款万余元。当地农民听说罪犯伏法,都拍手称快:“这样的坏人法院判得在重,也难解我们老百姓的恨。”
检察机关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人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罪名成立。(周万海 刘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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