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新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攀升
2007-07-17 09:21:20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A-
A+
电力18讯: 本网讯 6月10日,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对今年以来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频发作出重要批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是非常重要的。现代社会中,电的正常供应事关重大,应拿出意见,必要时应由人大立法。”
据了解,一季度仅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吐鲁番地区和塔城地区,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132起,达到去年全疆同期发案数的总和,直接经济损失170万元。其中,盗窃电力设施案件同比上升32%。去年仅变压器被盗就达325台,同比上升60%;被盗输电导线66.8公里,同比上升50%。截至6月底,新疆境内共发生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279起,直接经济损失285万元。其中盗窃电力设施案件247起,占案件总数的88.5%,损失240.6万元。
究其原因,由于新疆地域辽阔,输电线路往往长距离跨越荒漠戈壁等人烟稀少地区,比如世界最长的220千伏输电线路克齐线全长达300多公里,而全疆电力企业专职保护电力设施人员不足200人,无法满足有效保护需要。
近年来,国内金属价格不断上涨,目前一公斤铜售价达百元左右。犯罪分子疯狂盗窃电力设施得手后,一些废品站收购后再高价卖给急需原料的小型冶炼厂,从而形成了盗――运――销一条龙的链条。由于工商部门与公安部门尚未形成联动打击合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废品收购站有机可乘。
为严厉打击破坏、盗窃、非法收购电力、通信等各类生命工程设施设备违法犯罪活动,自治区政法委决定由自治区综治委牵头,自治区高法、检察院、公安厅、工商管理局、经贸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新疆电力公司、通信局、铁路局等12个部门参加,从5月至11月,在全区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行动。对无照经营和收购电力设施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坚决予以取缔,目前已排查废旧物品收购站674家。同时,上半年全疆各地公安机关侦破盗窃电力设施案件73起,打掉团伙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
虽然“专项行动”目前成效显著,但盗窃电力设施案件高发现象仍未得到有效的遏制。新疆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王磊认为,应通过地方立法,明确执法主体和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建立有效的依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的法律机构;规范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立案、处理、定罪等执法行为,如建立划分故意破坏、过失损坏、盗窃电力设施的标准,明确立案标准。今年2月,《乌鲁木齐市保护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已正式实施。同时,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自治区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乡创建活动,目前全疆地级命名的创建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有18个,县级命名的创建保护电力设施模范乡镇有275个。
为全面落实王乐泉书记重要批示精神,7月9日,自治区公安厅组织召开全疆涉电案件高发的6地州涉电案情分析会议。巴州、哈密、吐鲁番、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等6个地州涉电案件占全疆案件70%左右,均有鲜明特点:以2人以上团伙作案为主;以盗窃破坏变压器、盗割导线为主要作案目标;以摩托车、微型汽车、农用拖拉机为主要运输方式;以断线钳、钢锯、脚扣为主要作案工具;以城乡结合部、戈壁荒滩、农田为集中发案地;以河南、安徽籍流动人口为主要作案队伍。会议确定工作方案:由刑警、治安警、交警等各警种协作,企业保卫部门配合,主动协调处置销赃渠道,随时打击和阵地控制相结合。同时,发挥“刑侦特别网页”的全疆涉电案件动向的情报、预警作用,以有效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董玉平)
据了解,一季度仅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吐鲁番地区和塔城地区,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132起,达到去年全疆同期发案数的总和,直接经济损失170万元。其中,盗窃电力设施案件同比上升32%。去年仅变压器被盗就达325台,同比上升60%;被盗输电导线66.8公里,同比上升50%。截至6月底,新疆境内共发生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279起,直接经济损失285万元。其中盗窃电力设施案件247起,占案件总数的88.5%,损失240.6万元。
究其原因,由于新疆地域辽阔,输电线路往往长距离跨越荒漠戈壁等人烟稀少地区,比如世界最长的220千伏输电线路克齐线全长达300多公里,而全疆电力企业专职保护电力设施人员不足200人,无法满足有效保护需要。
近年来,国内金属价格不断上涨,目前一公斤铜售价达百元左右。犯罪分子疯狂盗窃电力设施得手后,一些废品站收购后再高价卖给急需原料的小型冶炼厂,从而形成了盗――运――销一条龙的链条。由于工商部门与公安部门尚未形成联动打击合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废品收购站有机可乘。
为严厉打击破坏、盗窃、非法收购电力、通信等各类生命工程设施设备违法犯罪活动,自治区政法委决定由自治区综治委牵头,自治区高法、检察院、公安厅、工商管理局、经贸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新疆电力公司、通信局、铁路局等12个部门参加,从5月至11月,在全区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行动。对无照经营和收购电力设施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坚决予以取缔,目前已排查废旧物品收购站674家。同时,上半年全疆各地公安机关侦破盗窃电力设施案件73起,打掉团伙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
虽然“专项行动”目前成效显著,但盗窃电力设施案件高发现象仍未得到有效的遏制。新疆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王磊认为,应通过地方立法,明确执法主体和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建立有效的依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的法律机构;规范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立案、处理、定罪等执法行为,如建立划分故意破坏、过失损坏、盗窃电力设施的标准,明确立案标准。今年2月,《乌鲁木齐市保护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已正式实施。同时,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自治区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乡创建活动,目前全疆地级命名的创建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有18个,县级命名的创建保护电力设施模范乡镇有275个。
为全面落实王乐泉书记重要批示精神,7月9日,自治区公安厅组织召开全疆涉电案件高发的6地州涉电案情分析会议。巴州、哈密、吐鲁番、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等6个地州涉电案件占全疆案件70%左右,均有鲜明特点:以2人以上团伙作案为主;以盗窃破坏变压器、盗割导线为主要作案目标;以摩托车、微型汽车、农用拖拉机为主要运输方式;以断线钳、钢锯、脚扣为主要作案工具;以城乡结合部、戈壁荒滩、农田为集中发案地;以河南、安徽籍流动人口为主要作案队伍。会议确定工作方案:由刑警、治安警、交警等各警种协作,企业保卫部门配合,主动协调处置销赃渠道,随时打击和阵地控制相结合。同时,发挥“刑侦特别网页”的全疆涉电案件动向的情报、预警作用,以有效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董玉平)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