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三名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分子被判刑
2007-04-23 15:47: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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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4月16日,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曾某平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林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以收购赃物罪判处被告人曾某香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5年3月至2006年9月间,连续发生的多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严重地破坏了平和县经济的发展,给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 省公安厅把此案列为督办案件。平和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活动;平和电力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配合专案组支持专案组办案。
9月28日,通过认真缜密的侦察,发现秀峰乡的曾某平有重大的嫌疑,专案组一行化装成商人,成功地在他的家里将其抓获归案。2006年12月,平和县检察机关依法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嫌疑人曾某平等三人提起公诉。
据了解,被告人曾某平是一名累犯,曾于2001年10月24日因犯盗窃罪被平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2年6月因盗窃电缆线被劳动教养1年零9个月。2005年3月至2006年9月间,曾某平单独或伙同另一被告人曾某林在九峰镇、霞寨镇、秀峰乡等地盗窃正在使用中的油浸变压器内铜芯9粒、铝芯1粒,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22万元,间接经济损失6.4万多元,盗窃尚未使用的油浸变压器内铜芯3粒,价值1.1万元。被告人曾某香6次收购这些盗来的赃物,价值2.35万元。 (朱忠东)
2005年3月至2006年9月间,连续发生的多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严重地破坏了平和县经济的发展,给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 省公安厅把此案列为督办案件。平和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活动;平和电力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配合专案组支持专案组办案。
9月28日,通过认真缜密的侦察,发现秀峰乡的曾某平有重大的嫌疑,专案组一行化装成商人,成功地在他的家里将其抓获归案。2006年12月,平和县检察机关依法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嫌疑人曾某平等三人提起公诉。
据了解,被告人曾某平是一名累犯,曾于2001年10月24日因犯盗窃罪被平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2年6月因盗窃电缆线被劳动教养1年零9个月。2005年3月至2006年9月间,曾某平单独或伙同另一被告人曾某林在九峰镇、霞寨镇、秀峰乡等地盗窃正在使用中的油浸变压器内铜芯9粒、铝芯1粒,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22万元,间接经济损失6.4万多元,盗窃尚未使用的油浸变压器内铜芯3粒,价值1.1万元。被告人曾某香6次收购这些盗来的赃物,价值2.35万元。 (朱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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