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电业局:“四轮”驱动 撑起电力设施保护伞
2007-02-26 09:50:42 来源:四川电力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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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宣传教育、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人防技防,以这种“四轮”驱动的方式,泸州电业局在2006年的电力设施保护实践中,取得了实效,撑起了强有力的电力设施保护伞,为泸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别是电网迎峰度夏提供了有力保障。据悉,2006年,泸州电业局供电范围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9 起,同比下降59% ;破案8 起(本年度3 起,历年陈案5 起),同比上升62.5%,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0人,同比增加16 人。
宣传开路 营造氛围
泸州电业局重视宣传氛围的营造,从最基本的舆论引导上为电力设施保护开路。
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泸州市公安局关于电力设施保护的通告》以及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系列活动等为“武器”和载体,做到了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常态化、集中化,在泸州市各县区有效扩大了社会对电力设施保护的知晓面和受教育面。
据统计,2006年全年共组织各种宣传活动45 次,印制图片、资料12 万余份,媒体进行报道51篇次。通过强大的宣传攻势,进一步明确了电力设施保护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的密切关系,增强了泸州供电区域内群众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综合治理 占据主动
泸州电业局与辖区政府综治机关共同制订了乡镇街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考核细则,搭建起了电力企业与政府之间共同关注电力设施保护的考核平台,促进了各级政府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上主动作为。
比如,泸州市纳溪区常务副区长就以纳溪区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的身份与政府职能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年度考核责任书并收取了保证金,一举改变了过去辖区政府在电力设施保护问题上作为不积极的状况,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一举由被动转向主动。据了解,2006 年,纳溪供电公司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85%。
同时,充分依托政府综治机关搭建的考核平台,统一组织考评,实现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由企业的单一行为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式的根本转变。2006年8 月9 日至16 日,江阳区综治委组织了全区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检查考核,该区14 个乡镇及3 个街道接受了首次此项工作专项检查考核,实现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政企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力地促进了政企共同参与电力设施保护。
严厉打击 净化环境
泸州电业局与辖区公安机关积极协调,加强了辖区涉电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
2006年4月中旬,泸县公安分局在清理废旧收购站工作中捕捉到案侦线索,经周密布控,将长期流窜盗窃电力设施的17 名案犯一举抓获,经法院开庭审判,判处其中5 人有期徒刑两年。2006 年4 月28 日凌晨2 时左右,纳溪区丰乐镇白合村群众护线员雷永劳发现突然停电,查后发现是自己看护的电杆下户线被盗割,立即向丰乐供电所和丰乐派出所报案。供电所值班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迅速在盗窃份子可能逃逸的方向组织设卡盘查,将携带赃物的乔某、范某挡获,纳溪区公安分局对2 人实施了刑事拘留。2006 年6 月10 日,纳溪区白节镇水心村柿子坪社护线群众李志和,发现住处附近两处低压电线被盗割,立即向白节供电所和刑警五中队报案,纳溪供电公司组织人员和刑警中队民警一起,深入村社进行摸排,并动员护线群众提供情况。6 月15 日,刑警中队民警对知情人员进行询问排查,将朱某、范某等二人锁定,二人交代了盗割输电导线的犯罪事实。
2005年8 月抓获的盗割纳溪供电公司电杆拉线的犯罪分子张某,经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通过此类案件的查处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净化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环境。
人防技防 构筑屏障
泸州电业局注重强化群众护线组织的构建,加大技术防范措施的投入,增强了电力设施保护的效果。
2006年全局共更换和新安装变压器防盗锁650 把,加装输电铁塔角钢防盗螺丝25000 余颗,设施自防能力普遍得到加强,并由此使多起拆卸铁塔角钢的案件被终止。充分发挥农电工的作用,将农电工纳入群众护线员队伍中,并作为群众护线骨干,变稀松的护线联系为紧密的联系。将电力企业建立的群众护线组织纳入乡镇综治办建立的群防群治组织中,形成了共防体系,促进了乡镇政府综治机关对群众护线人员的检查与联系,并由政府综治机关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提高了护线人员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护线效
宣传开路 营造氛围
泸州电业局重视宣传氛围的营造,从最基本的舆论引导上为电力设施保护开路。
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泸州市公安局关于电力设施保护的通告》以及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系列活动等为“武器”和载体,做到了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常态化、集中化,在泸州市各县区有效扩大了社会对电力设施保护的知晓面和受教育面。
据统计,2006年全年共组织各种宣传活动45 次,印制图片、资料12 万余份,媒体进行报道51篇次。通过强大的宣传攻势,进一步明确了电力设施保护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的密切关系,增强了泸州供电区域内群众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综合治理 占据主动
泸州电业局与辖区政府综治机关共同制订了乡镇街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考核细则,搭建起了电力企业与政府之间共同关注电力设施保护的考核平台,促进了各级政府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上主动作为。
比如,泸州市纳溪区常务副区长就以纳溪区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的身份与政府职能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年度考核责任书并收取了保证金,一举改变了过去辖区政府在电力设施保护问题上作为不积极的状况,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一举由被动转向主动。据了解,2006 年,纳溪供电公司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85%。
同时,充分依托政府综治机关搭建的考核平台,统一组织考评,实现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由企业的单一行为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式的根本转变。2006年8 月9 日至16 日,江阳区综治委组织了全区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检查考核,该区14 个乡镇及3 个街道接受了首次此项工作专项检查考核,实现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政企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力地促进了政企共同参与电力设施保护。
严厉打击 净化环境
泸州电业局与辖区公安机关积极协调,加强了辖区涉电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
2006年4月中旬,泸县公安分局在清理废旧收购站工作中捕捉到案侦线索,经周密布控,将长期流窜盗窃电力设施的17 名案犯一举抓获,经法院开庭审判,判处其中5 人有期徒刑两年。2006 年4 月28 日凌晨2 时左右,纳溪区丰乐镇白合村群众护线员雷永劳发现突然停电,查后发现是自己看护的电杆下户线被盗割,立即向丰乐供电所和丰乐派出所报案。供电所值班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迅速在盗窃份子可能逃逸的方向组织设卡盘查,将携带赃物的乔某、范某挡获,纳溪区公安分局对2 人实施了刑事拘留。2006 年6 月10 日,纳溪区白节镇水心村柿子坪社护线群众李志和,发现住处附近两处低压电线被盗割,立即向白节供电所和刑警五中队报案,纳溪供电公司组织人员和刑警中队民警一起,深入村社进行摸排,并动员护线群众提供情况。6 月15 日,刑警中队民警对知情人员进行询问排查,将朱某、范某等二人锁定,二人交代了盗割输电导线的犯罪事实。
2005年8 月抓获的盗割纳溪供电公司电杆拉线的犯罪分子张某,经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通过此类案件的查处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净化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环境。
人防技防 构筑屏障
泸州电业局注重强化群众护线组织的构建,加大技术防范措施的投入,增强了电力设施保护的效果。
2006年全局共更换和新安装变压器防盗锁650 把,加装输电铁塔角钢防盗螺丝25000 余颗,设施自防能力普遍得到加强,并由此使多起拆卸铁塔角钢的案件被终止。充分发挥农电工的作用,将农电工纳入群众护线员队伍中,并作为群众护线骨干,变稀松的护线联系为紧密的联系。将电力企业建立的群众护线组织纳入乡镇综治办建立的群防群治组织中,形成了共防体系,促进了乡镇政府综治机关对群众护线人员的检查与联系,并由政府综治机关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提高了护线人员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护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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