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电力公司打击危害电力设施安全专项行动取得辉煌战果
2007-03-05 14:48:53 来源:吉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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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2006年4月份以来,吉林省电力公司开展了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专项行动,对全省各地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梳理,确定了工作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案件,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省公司公安保卫部对桦甸、双阳等发案较为集中地区的案件侦破工作进行督办,并与当地公安机关共同研究侦破方案。2006年5月25日至2007年1月31日,全省共破获破坏电力设施案件543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电网公司4月21日会议精神,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非法收购电力设施器材,危害电网安全运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电力生产、供应、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全省经济的发展,省公司公安保卫部于2006年4月下旬开始布置我省的专项整治行动。他们多次与省公安厅沟通,并代公安厅起草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积极在系统内开展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省公司的要求,各供电公司和省农电公司对2005年以来发生的案件进行了认真地统计梳理,并将情况汇总到省公司公安保卫部。省公司公安保卫部按照案件性质、等级、发案时间、发案地区等进行分类整理,确定了重点工作区域和重点案件,其中22起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
2006年5月25日,《打击危害电力设施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由省公安厅、省经济委员会正式印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政府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成立了由省公安厅副厅长秦利明任组长,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晋修、省公司副总经理李大军任副组长的吉林省打击危害电力设施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省公司公安保卫部参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各市、州公安、经委、电力部门也都成立相应机构,统一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2006年6月7日,省公司又专门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李大军副总经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单位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电力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系,明确自身的任务,配合做好侦查、追逃、对销赃市场整治等工作。会议还要求各电力公安部门积极主动工作,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发挥电力公安部门的优势和特长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专项行动开始后,省公司公安保卫部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公安厅直属一分局的名义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与桦甸、双阳等案件高发地的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各供电公司公安保卫部与当地公安机关协作配合,联合行动,集中力量整治治安乱点,相继破获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打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清理取缔了一批废旧金属非法收购站点。在专项行动期间,吉林地区破获案件149起,打掉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白城地区(含松原)破获案件117起,打掉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辽源地区破获案件87起,打掉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长春地区破获案件82起,打掉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从2006年5月25日至2007年1月31日,全省共破获破坏电力设施案件543起,其中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1起,破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2人,其中,刑事拘留94人,治安拘留8人,打掉犯罪团伙23个;已清理整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1437个,依法取缔82个,处理销赃、非法收购业主43人;收缴作案用的车辆33台,收缴赃款赃物共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在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的同时,各地还广泛开展了教育宣传活动,省公司公安保卫部印刷了十万份《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护线宣传单,张贴发放到群众中,达到了预期效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供电公司和省农电公司认真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警企地护线联防,强化了长效机制建设,取得了辉煌战果。(平 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电网公司4月21日会议精神,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非法收购电力设施器材,危害电网安全运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电力生产、供应、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全省经济的发展,省公司公安保卫部于2006年4月下旬开始布置我省的专项整治行动。他们多次与省公安厅沟通,并代公安厅起草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积极在系统内开展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省公司的要求,各供电公司和省农电公司对2005年以来发生的案件进行了认真地统计梳理,并将情况汇总到省公司公安保卫部。省公司公安保卫部按照案件性质、等级、发案时间、发案地区等进行分类整理,确定了重点工作区域和重点案件,其中22起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
2006年5月25日,《打击危害电力设施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由省公安厅、省经济委员会正式印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政府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成立了由省公安厅副厅长秦利明任组长,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晋修、省公司副总经理李大军任副组长的吉林省打击危害电力设施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省公司公安保卫部参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各市、州公安、经委、电力部门也都成立相应机构,统一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2006年6月7日,省公司又专门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李大军副总经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单位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电力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系,明确自身的任务,配合做好侦查、追逃、对销赃市场整治等工作。会议还要求各电力公安部门积极主动工作,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发挥电力公安部门的优势和特长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专项行动开始后,省公司公安保卫部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公安厅直属一分局的名义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与桦甸、双阳等案件高发地的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各供电公司公安保卫部与当地公安机关协作配合,联合行动,集中力量整治治安乱点,相继破获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打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清理取缔了一批废旧金属非法收购站点。在专项行动期间,吉林地区破获案件149起,打掉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白城地区(含松原)破获案件117起,打掉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辽源地区破获案件87起,打掉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长春地区破获案件82起,打掉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从2006年5月25日至2007年1月31日,全省共破获破坏电力设施案件543起,其中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1起,破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2人,其中,刑事拘留94人,治安拘留8人,打掉犯罪团伙23个;已清理整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1437个,依法取缔82个,处理销赃、非法收购业主43人;收缴作案用的车辆33台,收缴赃款赃物共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在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的同时,各地还广泛开展了教育宣传活动,省公司公安保卫部印刷了十万份《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护线宣传单,张贴发放到群众中,达到了预期效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供电公司和省农电公司认真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警企地护线联防,强化了长效机制建设,取得了辉煌战果。(平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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