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见成效
2007-02-05 08:55:37 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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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一年来,我州电力企业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定不移地打击各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电网安全运行。
去年4月,州公安局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分中心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州内各发电单位加入到分中心,共同开展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保障电力生产企业的经营环境和经营利益。针对大多数电站业主认识不足、理解不够、意识淡薄等情况,我州以盈江县作为全州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的主战场,州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州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会安议,要求全州各电力企业,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借助州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分中心这个平台,切实增强防控意识,积极行动起来,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防控制度,投入更多的力量,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共同维护好电力安全。
为进一步促进全州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督促预防涉电违法犯罪,调处电力生产区域内的纠纷,领导和督导全州防范及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案件,全面保障电力安全,州公安局还分别与各县市公安局签订了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目标责任。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抓落实,最终实现“四不发生”,即不发生因盗窃、破坏而引起的10千伏及以上输配电线路和在建线路倒杆、倒塔案件;不发生冲击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和电力要害部位案(事)件;不发生因非法阻碍电力重点工程建设造成停工的案(事)件;不发生因外力破坏引起的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跳闸断电事故。
与此同时,努力实现“四个明显提高”,即10千伏及以上输配电线路保护区内各类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障碍清除率达到100%,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能力明显提高;10千伏及以上输配电线路一般案件发生率控制在每年1000千米5起以内,重大案件控制在每年1000千米2起以内,电力设施安全防范能力明显提高;政法、公安机关对特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侦破率达到98%以上,公安机关对移交窃电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能力明显提高。
一年来,全州公安机关共立涉电犯罪案件52件,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3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打掉涉电犯罪团伙1个;破获涉电合同诈骗案件2件,涉案总价值206.2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0.6万元,有力地震慑了不法犯罪分子。(刘 强)
去年4月,州公安局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分中心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州内各发电单位加入到分中心,共同开展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保障电力生产企业的经营环境和经营利益。针对大多数电站业主认识不足、理解不够、意识淡薄等情况,我州以盈江县作为全州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的主战场,州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州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会安议,要求全州各电力企业,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借助州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分中心这个平台,切实增强防控意识,积极行动起来,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防控制度,投入更多的力量,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共同维护好电力安全。
为进一步促进全州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督促预防涉电违法犯罪,调处电力生产区域内的纠纷,领导和督导全州防范及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案件,全面保障电力安全,州公安局还分别与各县市公安局签订了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目标责任。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抓落实,最终实现“四不发生”,即不发生因盗窃、破坏而引起的10千伏及以上输配电线路和在建线路倒杆、倒塔案件;不发生冲击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和电力要害部位案(事)件;不发生因非法阻碍电力重点工程建设造成停工的案(事)件;不发生因外力破坏引起的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跳闸断电事故。
与此同时,努力实现“四个明显提高”,即10千伏及以上输配电线路保护区内各类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障碍清除率达到100%,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能力明显提高;10千伏及以上输配电线路一般案件发生率控制在每年1000千米5起以内,重大案件控制在每年1000千米2起以内,电力设施安全防范能力明显提高;政法、公安机关对特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侦破率达到98%以上,公安机关对移交窃电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能力明显提高。
一年来,全州公安机关共立涉电犯罪案件52件,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3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打掉涉电犯罪团伙1个;破获涉电合同诈骗案件2件,涉案总价值206.2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0.6万元,有力地震慑了不法犯罪分子。(刘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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