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耗子”5年窃电6亿度亿元
2007-01-16 15:10:30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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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记者陈酿)5年内,全省被窃电量竟达6亿度,少收电费2.5亿元!记者昨天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获悉,由于缺乏必要的法规约束,近年来,我省不少地方电力设施屡遭破坏,盗用电能现象屡屡发生,为改变这种状况,昨天提交会议审议的《安徽省电力设施保护和违法用电查处条例》(草案),拟对“电耗子”出重拳。
该草案明确规定,盗窃电能的,责令其停止,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制造窃电装置将予以没收,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胁迫、指使、协助他人窃电的,最高可罚款1万元。
该草案明确规定,盗窃电能的,责令其停止,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制造窃电装置将予以没收,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胁迫、指使、协助他人窃电的,最高可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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