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电力派出所 走依法治电之路
2006-12-18 09:08: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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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河北省磁县供电公司 苗玉金
“两改一同价”后,取消了电力部门的行政职能,县供电公司作为一个企业,走向了市场。在这种形势下,如何依法管电,发生电力案件如何做到快速反应与侦破,成为了困扰县级供电企业的一大难题。在这一方面,河北省磁县供电公司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公司于1992年建立了电力公安室,2000年6月由电力公安室改建为电力派出所。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电力派出所忠实履行了其职能,依法治电,为电力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1 建立电力派出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为电力企业依法治电与依法管电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在实际执行中遇到很多棘手问题,难以解决。比如,电力设施被盗,供电企业只能向公安部门报案。一个盗窃案从报案、立案、侦察,供电企业配合公安部门需花费大量时间,投入很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却往往是不了了之,一无所获。因此,发生电力设施被盗案件,如被盗价值不大,往往不再报案,因为破案费用要比损失价值还大,企业不能因丢失一个,损失两个,这就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再如,“四到户”管理已经到位,供电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少数钉子户采用暴力拒交电费,收费员无可奈何,收费难度很大。由于供电企业是个特殊行业,点多、面广、线长,不安全因素多,不稳定因素多,如果没有自成体系的执法队伍相配合,出了问题难以快速处理。由此可见,设立电力派出所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2 如何建立电力派出所
2.1 申请、批复,领导重视是关键
1992年,磁县电力局通过和县公安局申请、协调,批准成立电力公安室,配合县公安局发挥了很大作用。1999年,县电力局体制改革之后,取消了行政职能,电力公安室不能单独行使职权,同时电力案件发案率上升,供电企业陷入了结案难的困境。县供电公司和公安局领导对此非常重视,站在讲政治高度,从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于2000年3月15日,两单位联合向县政府上报《关于成立电力派出所的申请》的请示。申请理由为:“根据国务院[1999]2号文件和省、市的要求,按照县政府[2000]18号文批转的《磁县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适应农电体改后‘四到户’的新形势,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经协商,计划在原‘电力公安室’的基础上,成立电力派出所,人员编制为10人,从两个局内部调剂解决,以加大护电工作和打击窃电力度,确保‘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同意成立电力派出所,并于2000年6月7日正式挂牌成立了电力派出所。办公地点设在供电公司机关。如果没有县公安局领导重视,县政府领导支持,设置电力派出所是不可能的。
2.2 明确职责,是发挥职能的重要基础
电力派出所成立后,县公安局和供电公司共同研究,规定了电力派出所职责。
(1)电力派出所是县公安局设在供电公司的派出机构,接受县公安局和供电公司双重领导,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2)依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打击各种涉电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供电设施的安全运行。
(3)负责对盗窃电力线路、盗窃电能的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
(4)负责对暴力拒交电费、殴打收费人员的治安案件处理。
(5)负责农网改造、电力设施建设中有关治安案件的处理,保证农网改造、电力建设正常进行。
2.3 解决具体问题,是发挥职能的重要保障
为了全面加强电力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供电公司领导特别注重在狠抓其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同时,实事求是地解决电力派出所遇到的具体问题。一是按编制挑选精兵强将,配齐人员。公安局派经验丰富的干警2名,其中一名担任所长,副所长由供电公司配备,其余干警由供电企业从全公司挑选政治素质强,有一定业务经验的年富力强的转业军人和职工来充实。他们经公安局培训合格后,由公安局发证上岗。二是落实人员待遇。公安局派出的两名干警工资由原单位负责,供电公司每月补助300元。差旅费由供电公司负责。三是供电公司为其配备警车、通讯器材、微机、照相机、警具等必备用具,为侦破工作提供方便条件。四是保证办案经费。具体问题的解决,为电力派出所充分发挥其职能提供了重要保障。
3 充分发挥电力派出所职能,依法治电当尖兵
电力派出所自成立以来,在侦破案件上始终坚持了“快速反应、快速出击、快速侦破、不畏艰难、连续作战”20字办案方针,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有力地打击了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团伙。发案5起,破案5起。2000年11月13日,黄沙635工业线路被盗1 000 m。
“两改一同价”后,取消了电力部门的行政职能,县供电公司作为一个企业,走向了市场。在这种形势下,如何依法管电,发生电力案件如何做到快速反应与侦破,成为了困扰县级供电企业的一大难题。在这一方面,河北省磁县供电公司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公司于1992年建立了电力公安室,2000年6月由电力公安室改建为电力派出所。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电力派出所忠实履行了其职能,依法治电,为电力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1 建立电力派出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为电力企业依法治电与依法管电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在实际执行中遇到很多棘手问题,难以解决。比如,电力设施被盗,供电企业只能向公安部门报案。一个盗窃案从报案、立案、侦察,供电企业配合公安部门需花费大量时间,投入很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却往往是不了了之,一无所获。因此,发生电力设施被盗案件,如被盗价值不大,往往不再报案,因为破案费用要比损失价值还大,企业不能因丢失一个,损失两个,这就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再如,“四到户”管理已经到位,供电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少数钉子户采用暴力拒交电费,收费员无可奈何,收费难度很大。由于供电企业是个特殊行业,点多、面广、线长,不安全因素多,不稳定因素多,如果没有自成体系的执法队伍相配合,出了问题难以快速处理。由此可见,设立电力派出所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2 如何建立电力派出所
2.1 申请、批复,领导重视是关键
1992年,磁县电力局通过和县公安局申请、协调,批准成立电力公安室,配合县公安局发挥了很大作用。1999年,县电力局体制改革之后,取消了行政职能,电力公安室不能单独行使职权,同时电力案件发案率上升,供电企业陷入了结案难的困境。县供电公司和公安局领导对此非常重视,站在讲政治高度,从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于2000年3月15日,两单位联合向县政府上报《关于成立电力派出所的申请》的请示。申请理由为:“根据国务院[1999]2号文件和省、市的要求,按照县政府[2000]18号文批转的《磁县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适应农电体改后‘四到户’的新形势,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经协商,计划在原‘电力公安室’的基础上,成立电力派出所,人员编制为10人,从两个局内部调剂解决,以加大护电工作和打击窃电力度,确保‘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同意成立电力派出所,并于2000年6月7日正式挂牌成立了电力派出所。办公地点设在供电公司机关。如果没有县公安局领导重视,县政府领导支持,设置电力派出所是不可能的。
2.2 明确职责,是发挥职能的重要基础
电力派出所成立后,县公安局和供电公司共同研究,规定了电力派出所职责。
(1)电力派出所是县公安局设在供电公司的派出机构,接受县公安局和供电公司双重领导,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2)依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打击各种涉电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供电设施的安全运行。
(3)负责对盗窃电力线路、盗窃电能的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
(4)负责对暴力拒交电费、殴打收费人员的治安案件处理。
(5)负责农网改造、电力设施建设中有关治安案件的处理,保证农网改造、电力建设正常进行。
2.3 解决具体问题,是发挥职能的重要保障
为了全面加强电力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供电公司领导特别注重在狠抓其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同时,实事求是地解决电力派出所遇到的具体问题。一是按编制挑选精兵强将,配齐人员。公安局派经验丰富的干警2名,其中一名担任所长,副所长由供电公司配备,其余干警由供电企业从全公司挑选政治素质强,有一定业务经验的年富力强的转业军人和职工来充实。他们经公安局培训合格后,由公安局发证上岗。二是落实人员待遇。公安局派出的两名干警工资由原单位负责,供电公司每月补助300元。差旅费由供电公司负责。三是供电公司为其配备警车、通讯器材、微机、照相机、警具等必备用具,为侦破工作提供方便条件。四是保证办案经费。具体问题的解决,为电力派出所充分发挥其职能提供了重要保障。
3 充分发挥电力派出所职能,依法治电当尖兵
电力派出所自成立以来,在侦破案件上始终坚持了“快速反应、快速出击、快速侦破、不畏艰难、连续作战”20字办案方针,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有力地打击了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团伙。发案5起,破案5起。2000年11月13日,黄沙635工业线路被盗1 00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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