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一窃电者被处拘役3个月
2006-11-08 17:06:10 来源:国家电网报
A-
A+
电力18讯: 本报讯(张鹏飞) 10月25日,宁夏彭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窃电案,判处被告古城镇任河村窃电人王某拘役3个月,罚金1000元。
彭阳县地处宁夏东南边缘,一些客户擅自在大电网上挂接电线,不经表计直接用电,有电工来检查时,他们就把线取掉,电工走了又挂上。今年5月18日,王某估计刚抄了电表的电工暂时不会再来检查,就又拿出两截破旧导线挂在从自家院子上空经过的公网线路上窃电,被彭阳县供电局和县公安局联合整治用电稽查小组当场抓获。经稽查人员详细统计,及王某本人确认,其家中电器总容量为8.353千瓦,推算出王某窃电量为9021.24千瓦时,折合人民币4032.50元。
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且犯罪事实确凿,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王某也对自己的窃电行为供认不讳。破案后,公安部门把被盗电量折价后全部追缴,发还给彭阳县供电局。
彭阳县地处宁夏东南边缘,一些客户擅自在大电网上挂接电线,不经表计直接用电,有电工来检查时,他们就把线取掉,电工走了又挂上。今年5月18日,王某估计刚抄了电表的电工暂时不会再来检查,就又拿出两截破旧导线挂在从自家院子上空经过的公网线路上窃电,被彭阳县供电局和县公安局联合整治用电稽查小组当场抓获。经稽查人员详细统计,及王某本人确认,其家中电器总容量为8.353千瓦,推算出王某窃电量为9021.24千瓦时,折合人民币4032.50元。
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且犯罪事实确凿,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王某也对自己的窃电行为供认不讳。破案后,公安部门把被盗电量折价后全部追缴,发还给彭阳县供电局。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