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电鼠”提供窃电手段被判刑
2006-06-16 08:32:08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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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6月初,福建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召开同安区打击窃电犯罪宣判大会,依法对为人提供窃电“服务”的西柯镇村民陈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半,并处罚金和追缴犯罪所得,至此,由福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陈国伟窃电一案,终于得到了公正的审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03年底至2005年间,被告人陈某为牟利携带尖嘴钳、螺丝刀等作案工具,窜至同安区大同街道、祥平街道、新民镇、西柯镇等地,采用私启家用电能表、短接电能表调慢电能表运转速度的方法,以每次收取人民币100元到人民币400元不等的价格,为29户居民用户调整电能表,共窃取电能价值达人民币81418.57元,并从中获利人民币6150元。另查明,29户窃电户已补缴电费人民币66878.66元。2005年6月20日,被告人陈某在翔安区马巷镇供电所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他人盗窃国家电能价值人民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继续向被告人陈某追缴窃电价款人民币14539.91元退还给被害单位厦门市同安电力公司;继续向被告人陈某追缴犯罪所得人民币6150元上缴国库。
据了解,为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国家财产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从2005年10月份以来,厦门局与同安警方联手开展了打击整治同安区西柯镇部分村民“以为他人改造电表而从中谋利”的违法窃电犯罪活动工作。在该局同安电力公司、集美供电分局、营销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同安警方经过缜密侦察,已抓获“以为他人改装电表而谋利”的窃电违法犯罪嫌疑人3名(另有1名再逃,正在追捕之中)。该地区曾猖獗一时的“窃电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林丽雅、苏荣昌)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03年底至2005年间,被告人陈某为牟利携带尖嘴钳、螺丝刀等作案工具,窜至同安区大同街道、祥平街道、新民镇、西柯镇等地,采用私启家用电能表、短接电能表调慢电能表运转速度的方法,以每次收取人民币100元到人民币400元不等的价格,为29户居民用户调整电能表,共窃取电能价值达人民币81418.57元,并从中获利人民币6150元。另查明,29户窃电户已补缴电费人民币66878.66元。2005年6月20日,被告人陈某在翔安区马巷镇供电所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他人盗窃国家电能价值人民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继续向被告人陈某追缴窃电价款人民币14539.91元退还给被害单位厦门市同安电力公司;继续向被告人陈某追缴犯罪所得人民币6150元上缴国库。
据了解,为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国家财产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从2005年10月份以来,厦门局与同安警方联手开展了打击整治同安区西柯镇部分村民“以为他人改造电表而从中谋利”的违法窃电犯罪活动工作。在该局同安电力公司、集美供电分局、营销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同安警方经过缜密侦察,已抓获“以为他人改装电表而谋利”的窃电违法犯罪嫌疑人3名(另有1名再逃,正在追捕之中)。该地区曾猖獗一时的“窃电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林丽雅、苏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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