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一帮人窃电者被判七年
2006-02-20 17:26:23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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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2月14日,厦门电视台《十分关注》栏目全程报道了二月份同安区人民法院对该区康建南窃电案件的宣判过程。被告人康建南为他人窃取国家电力资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康建南分别与涉案各窃电用户共同退赔同安电力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70065.82元……帮人窃电也算偷,也要坐牢?这一事件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悉,康建南原系新民镇禾山村农民。从2003年11月至2004年5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同安区新民镇等地,采用私自拆开电能表铅封、改变或更换电能表电流线圈、调慢电能表运转速度等手段,为50多家居民用户窃取国家电力资源,价值人民币70065.82元,给国家电能造成了重大损失,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据了解,从2003年第一次为他人改电表起,每次改电表成功后,康建南都会收下村民一两百块不等的工钱,最多时改一个电表可以收350元。到2004年5月,公安机关将康建南抓获归案时,康建南已经替本镇中几个村的五十多户村民改过了电表,非法所得一万多元。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盗窃电能,终将逃不出法律的制裁。 在法庭上,当厦门电视台记者询问康建南知不知道窃电是犯罪时,他说:“到现在知道了,就是今年过完春节我就一直怕,很怕很怕。我也是有家庭的人,也不是说生活有困难,但是在当时是不知道这样是犯罪的,现在知道了,知道了就想那些改过电表的人赶紧改回来,有很大一部分人已经改回来了。”(林丽雅 苏荣昌 庄金华)
据悉,康建南原系新民镇禾山村农民。从2003年11月至2004年5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同安区新民镇等地,采用私自拆开电能表铅封、改变或更换电能表电流线圈、调慢电能表运转速度等手段,为50多家居民用户窃取国家电力资源,价值人民币70065.82元,给国家电能造成了重大损失,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据了解,从2003年第一次为他人改电表起,每次改电表成功后,康建南都会收下村民一两百块不等的工钱,最多时改一个电表可以收350元。到2004年5月,公安机关将康建南抓获归案时,康建南已经替本镇中几个村的五十多户村民改过了电表,非法所得一万多元。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盗窃电能,终将逃不出法律的制裁。 在法庭上,当厦门电视台记者询问康建南知不知道窃电是犯罪时,他说:“到现在知道了,就是今年过完春节我就一直怕,很怕很怕。我也是有家庭的人,也不是说生活有困难,但是在当时是不知道这样是犯罪的,现在知道了,知道了就想那些改过电表的人赶紧改回来,有很大一部分人已经改回来了。”(林丽雅 苏荣昌 庄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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