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保护 闽龙岩代表有说“法”――全国人大代表首次向龙岩局征集电力法律修改和立法提案
2006-02-07 11:10:56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A-
A+
电力18讯: ――全国人大代表首次向龙岩局征集电力法律修改和立法提案
本网讯 近日,福建龙岩市政府法制办受龙岩市全国人大代表征集提案办公室的委托,首次向龙岩电业局征集电力法律修改和立法提案。该局主要从制订《刑法》第119条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权利和义务这两个角度进行提案。这充分表明,龙岩市电网建设、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已经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龙岩市人民政府的高度关注。
2005年,龙岩市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提出重点发展“10+3”产业(五个百亿、五个五十亿及三个新兴产业),大力开展“双百”项目竞赛(一百个已开工总投资达1000万元,一百个已签约总投资达1000万元),并推出征用1万亩工业用地及在2006年建成2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等一系列新举措,掀起了新一轮发展热潮,迫切需要更加坚强的电网和电力供应。顺(应这一形势,龙岩电业局围绕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企业目标,投入3亿多元资金进行电网建设,完成1座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开工建设2座220千伏变电站,完成3座220千伏变电站的选所,还完成、开工多座110千伏变电站,加快城市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以提高供电的可靠性。
然而,不仅电网建设遇到了重重阻力,青苗赔偿漫天要价,而且已经建好或在建的电力设施频频被盗窃、破坏,电网安全运行受到严重威胁,电力法规的不完善使电力企业维权步履维艰。据不完全统计,2000-2005年,龙岩市电力设施遭受破坏案件达70多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仅“2002.6.28”漳平市陈荣华为首的盗破电力设施犯罪集团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元。2003年12月23日,长汀发生的爆炸电力设备勒索案,对电力安全运行造成了严重破坏,给用电企业、百姓及电力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刑法》第119条规定“破坏电力设备罪”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但由于没有实施细则,对于一般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被盗窃的电力设施只卖了几百上千元钱,法官往往按盗窃罪论处,最高刑期为10年,“罪”“刑”不相符,起不到威慑作用。
此外,现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虽对电力设施保护区的范围有规定,但对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地位没有明确。按照现行电力法规,电力部门在架设线路时,只要对杆塔进行征地即可,但林业法规却要求对整个线路走廊进行征地,电力部门清理线路走廊下的超高竹木时也困难重重。同时,一些因外破或者盗窃林木引起输电线路被损导致的火烧山,电力部门不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还要承担火烧山的损失。2005年3月21日,连城县曲溪乡曲溪村某小偷盗伐林木压断35千伏线路引起火烧山,被烧林木损失达46万元,曲溪村要求连城县供电有限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这些都严重制约了电网的快速、健康发展,不利于龙岩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为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电网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电力保障,2005年,龙岩局加强了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每月向龙岩市委市政府报送《龙岩电力专报》,及时反映电力工作中尤其是电网建设、发展和电力设施保护中碰到的问题,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龙岩市委书记刘赐贵等领导的高度重视。在该局的积极奔走、呼吁下,龙岩市起草了《龙岩市电力项目建设与电力设施保护若干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进一步促成了全国人大代表征集电力法律修改和立法提案的决心。(聂武增 林景宝)
本网讯 近日,福建龙岩市政府法制办受龙岩市全国人大代表征集提案办公室的委托,首次向龙岩电业局征集电力法律修改和立法提案。该局主要从制订《刑法》第119条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权利和义务这两个角度进行提案。这充分表明,龙岩市电网建设、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已经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龙岩市人民政府的高度关注。
2005年,龙岩市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提出重点发展“10+3”产业(五个百亿、五个五十亿及三个新兴产业),大力开展“双百”项目竞赛(一百个已开工总投资达1000万元,一百个已签约总投资达1000万元),并推出征用1万亩工业用地及在2006年建成2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等一系列新举措,掀起了新一轮发展热潮,迫切需要更加坚强的电网和电力供应。顺(应这一形势,龙岩电业局围绕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企业目标,投入3亿多元资金进行电网建设,完成1座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开工建设2座220千伏变电站,完成3座220千伏变电站的选所,还完成、开工多座110千伏变电站,加快城市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以提高供电的可靠性。
然而,不仅电网建设遇到了重重阻力,青苗赔偿漫天要价,而且已经建好或在建的电力设施频频被盗窃、破坏,电网安全运行受到严重威胁,电力法规的不完善使电力企业维权步履维艰。据不完全统计,2000-2005年,龙岩市电力设施遭受破坏案件达70多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仅“2002.6.28”漳平市陈荣华为首的盗破电力设施犯罪集团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元。2003年12月23日,长汀发生的爆炸电力设备勒索案,对电力安全运行造成了严重破坏,给用电企业、百姓及电力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刑法》第119条规定“破坏电力设备罪”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但由于没有实施细则,对于一般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被盗窃的电力设施只卖了几百上千元钱,法官往往按盗窃罪论处,最高刑期为10年,“罪”“刑”不相符,起不到威慑作用。
此外,现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虽对电力设施保护区的范围有规定,但对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地位没有明确。按照现行电力法规,电力部门在架设线路时,只要对杆塔进行征地即可,但林业法规却要求对整个线路走廊进行征地,电力部门清理线路走廊下的超高竹木时也困难重重。同时,一些因外破或者盗窃林木引起输电线路被损导致的火烧山,电力部门不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还要承担火烧山的损失。2005年3月21日,连城县曲溪乡曲溪村某小偷盗伐林木压断35千伏线路引起火烧山,被烧林木损失达46万元,曲溪村要求连城县供电有限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这些都严重制约了电网的快速、健康发展,不利于龙岩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为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电网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电力保障,2005年,龙岩局加强了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每月向龙岩市委市政府报送《龙岩电力专报》,及时反映电力工作中尤其是电网建设、发展和电力设施保护中碰到的问题,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龙岩市委书记刘赐贵等领导的高度重视。在该局的积极奔走、呼吁下,龙岩市起草了《龙岩市电力项目建设与电力设施保护若干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进一步促成了全国人大代表征集电力法律修改和立法提案的决心。(聂武增 林景宝)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