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公司:历时半年案件终于圆满解决
2010-11-24 13:22:56 来源:涂志勇 彭红
A-
A+
电力18讯: 2010年3月24日凌晨3:38分,奉新县公司反窃电大队接到罗市供电所举报:赣AP5819货车将罗市供电所集镇高低压同杆架设电杆(3-4)撞断,电杆倒落在地,造成罗市集镇全部停电。
经大队现场勘察取证查实:该货车不仅将以上电杆撞断,利华专变高压杆拉断,罗市生资营业店门口低压杆拉断,电杆(3-4)倒落在地,造成线路短路,罗市集镇线路速断跳闸,虽经全力抢修现后恢复通电,但损失较大。经大队及送变电安装工程公司核准,本次事故共造成经济损失71019.03元。
但肇事方毫无赔偿诚意,先是采取拖拉手段,后拒不赔付,为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免遭侵害,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者,反窃电大队于2010年9月6日聘请律师向奉新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方赔偿经济损失。为使案件尽快解决,大队长涂志勇同中队长周军民先后四次赴南昌核对材料数据,向法律专家咨询有关法律条文,律师也多次冒雨赴南昌为案情奔波。经过艰苦努力,案件历时半年终于圆满解决,同时也为今后类似事件的处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涂志勇 彭红)
经大队现场勘察取证查实:该货车不仅将以上电杆撞断,利华专变高压杆拉断,罗市生资营业店门口低压杆拉断,电杆(3-4)倒落在地,造成线路短路,罗市集镇线路速断跳闸,虽经全力抢修现后恢复通电,但损失较大。经大队及送变电安装工程公司核准,本次事故共造成经济损失71019.03元。
但肇事方毫无赔偿诚意,先是采取拖拉手段,后拒不赔付,为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免遭侵害,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者,反窃电大队于2010年9月6日聘请律师向奉新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方赔偿经济损失。为使案件尽快解决,大队长涂志勇同中队长周军民先后四次赴南昌核对材料数据,向法律专家咨询有关法律条文,律师也多次冒雨赴南昌为案情奔波。经过艰苦努力,案件历时半年终于圆满解决,同时也为今后类似事件的处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涂志勇 彭红)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