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公司:野蛮施工 赔偿应当
2010-11-24 13:24:47 来源:涂志勇 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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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2010年10月27日下午13:00时,奉新县公司反窃电大队接到电话举报:城南奉仰110KV线被塔吊碰到,造成停电事故。据调查原因是:江西金源华府房地产公司塔吊挂钩上有十多米钢丝绳无看人守,固定塔吊被风吹动,慢慢靠向奉仰110KV线,11:53分触碰,奉仰线110 KV线B相接地造成奉新大面积停电达42分钟之久,B相导线多次烧损已无法使用。
经查实,该处安全隐患,当地赤岸供电营业所多次向该用户提出警告并先后于6月23日、6月30日两次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书,但该用户无动于衷,仍继续野蛮施工,造成奉仰110KV线多次受损,几次停电。因各种原因错综复杂,案件处理起来一波三折,为给破坏电力设施者敲响警钟,规范供用电秩序,最后根据《电力法》第六十五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细则》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由反窃电大队收取肇事方停电损失6201.00元,安装工程公司收取抢修费用103799.00元整。(涂志勇 彭红)
经查实,该处安全隐患,当地赤岸供电营业所多次向该用户提出警告并先后于6月23日、6月30日两次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书,但该用户无动于衷,仍继续野蛮施工,造成奉仰110KV线多次受损,几次停电。因各种原因错综复杂,案件处理起来一波三折,为给破坏电力设施者敲响警钟,规范供用电秩序,最后根据《电力法》第六十五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细则》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由反窃电大队收取肇事方停电损失6201.00元,安装工程公司收取抢修费用103799.00元整。(涂志勇 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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