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能监局:鼓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储能设施
2018-01-22 22:44: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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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发布《南方区域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指出,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储能设施,促进储能电站为电力系统提供调频、调峰、调压、黑启动等辅助服务。《细则》适用于南方区域地市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并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容量为2兆瓦/0.5小时及以上的储能电站。储能电站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进入充电状态的,按其提供充电调峰服务统计,对充电电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0.05万元/兆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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