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签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协议书
2013-04-17 11:4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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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永清环保4月15日晚间公告,4月12日,公司与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了《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协议书》。经新余市人民政府授权,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意公司在新余市成立独立法人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按照该协议的内容对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设计、建设、经营和移交,并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及收益权。
公告显示,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预计总投资约2亿元,其规模为建设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两条焚烧线,每台焚烧炉的处理能力为250吨/日,采用炉排炉工艺,容量为12兆瓦。本项目工程建设期约为28个月,预留第二期建设用地,将在垃圾量超过第一期设计处理能力30%以上时进行建设。
根据协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入试运行阶段后,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向公司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根据垃圾处理量按吨收费,每个运营月度计算一次,计算货币为人民币。支付时间为下一个月支付上一个月的垃圾处理服务费,由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人民币向公司支付。
永清环保表示,此次与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协议书,是公司在新余市试点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所取得的重要进展,有利于公司继续探索和完善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
永清环保4月15日晚间公告,4月12日,公司与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了《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协议书》。经新余市人民政府授权,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意公司在新余市成立独立法人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按照该协议的内容对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设计、建设、经营和移交,并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及收益权。
公告显示,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预计总投资约2亿元,其规模为建设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两条焚烧线,每台焚烧炉的处理能力为250吨/日,采用炉排炉工艺,容量为12兆瓦。本项目工程建设期约为28个月,预留第二期建设用地,将在垃圾量超过第一期设计处理能力30%以上时进行建设。
根据协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入试运行阶段后,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向公司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根据垃圾处理量按吨收费,每个运营月度计算一次,计算货币为人民币。支付时间为下一个月支付上一个月的垃圾处理服务费,由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人民币向公司支付。
永清环保表示,此次与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协议书,是公司在新余市试点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所取得的重要进展,有利于公司继续探索和完善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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