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落实《核安全法》 确保核安全是核工业的政治责任
王晨香丨文
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核工业的生命线。2018年1月1日《核安全法》正式实施,为依法做好核安全工作建立了法制基础。中核集团作为核工业发展的主力军,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规,履行确保核安全的政治责任。2018年是《核安全法》实施元年,近日《中国核工业杂志》就中核集团如何贯彻落实《核安全法》,如何进一步提升核安全管理水平,采访了中核集团安全环保部主任张金涛。
实施元年 专项行动落实《核安全法》
记者(以下简称“记”):今年是《核安全法》实施元年,您怎么看《核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张金涛(以下简称“张”):《核安全法》深入总结了我国核安全工作实践经验,广泛借鉴了世界各国核安全先进理念和深刻教训,在此基础上提升和创新,形成了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制度,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彰显了我国负责任大国的态度,是未来我国核工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的法律指引,意义重大。
日本福岛核事故之后,社会恐核情绪增加,出现了严重的“邻避效应”。同时,核安全概念泛化,社会舆论和公众“谈核色变”,凡与核相关的事情,都被渲染为核安全问题。若这种现象持续得到不扭转,核工业的发展将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
对于核工业的科研生产来说,核安全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概念,核安全问题就是临界安全问题,即对核裂变反应的有效控制。在核工业中,铀浓缩之前的科研生产环节是不存在临界安全风险的。即使在铀浓缩和元件制造等环节,我国已实现了工艺技术的跨越式提升,采用固有安全设计,临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核安全法》有助于增进公众对核安全知识的了解,引导公众正确、科学、理性认知核安全,增强社会公众对核安全的信心。
我国是《核安全公约》缔约国之一,目前民用核事业发展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实施《核安全法》既是保障我国核事业安全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树立我国负责任的核大国形象的实际需要。《核安全法》将确保安全作为从事核事业必须遵循的方针,明确核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立了严格的标准、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监管和严厉的处罚,完善了我国核安全法规体系的顶层设计,形成了核领域法规体系的金字塔结构,对核设施选址、设计建造、首次装投料、运行、退役和核材料及相关放射性废物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和风险防控,有利于核工业进一步依法强化核安全保障和防范措施。
记:中核集团年初即确定在全系统开展“核安全法实施年专项行动”,部署和安排了哪些行动?
张: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核安全法》贯彻实施,2018年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核安全法实施年专项行动”,加大《核安全法》贯彻落实的力度。
一是加强安全环保法制建设。“核安全法实施年专项行动”首先是加强《核安全法》等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的普及宣传,做到入脑入心,推动法律法规落地见效。专项行动实施以来,中核集团各单位以各种形式开展《核安全法》宣贯,组织专题培训,全面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深厚氛围。为进一步深化核安全法制意识,集团公司以“确保核安全是核工业的政治责任”为主题,开展了“4.6”安全生产日和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核安全法》为主要内容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让“学法知法、遵纪守法、尊重规程、敬畏制度”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推动核安全法制意识贯穿于日常科研工作。各单位各级干部员工积极撰写《核安全法》心得体会,领导干部带头讲安全课,全体员工法制意识得以加强,促进了《核安全法》在企业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上的贯彻落实。
二是强化各级安全环保责任落实。《核安全法》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对核安全负全面责任。中核集团各单位是《核安全法》的实施主体。通过“核安全法实施年专项活动”,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构建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级岗位安全环保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履行法定核安全责任的能力,推动将核安全工作由“全员参与”向“全员履职”转变。
三是加强风险防范。作为“核安全法实施年专项活动”的重要措施,集团公司加强安全环保风险防范,深化安全环保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体系。一是严格落实《中核集团公司安防环保风险管理规定》,全面开展风险排查辨识,对各类风险实施分级管控;二是严格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明确各级风险管控责任人,落实防控措施,对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定期开展安全环保风险评估,以风险评估推动责任落实和风险防范;四是加强安全监督检查。2018年“核安全法实施年”专项工作开展以来,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全系统推广实施隐患排查反差率及隐患整改率评比,做到责任落实在一线,隐患发现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四是持续深化核电安全管理提升。2017年,中核集团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和国防科工局部署,聚焦核电安全管理,全面推进“2017年核电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动。各在建核电项目和运行机组认真落实自查自纠和管理提升阶段工作,完成了问题整改。核电安全管理提升取得了良好成效。2018年,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核电机组运行管理,持续推进安全管理提升工作,加强核电站及研究堆运行事件经验反馈,强化关键敏感设备管理及设备可靠性管理,以新投运机组运行及防人因失误为重点深化管理提升。
五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近年来,集团公司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了全套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培养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队伍,组建了评审机构,全面开展了对标整改和现场评定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单位对照标准实施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改善了作业环境,降低了安全环保风险,提高了本质安全度。同时,全员核安全意识得到提高,推动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2018年,中核集团结合《核安全法》实施工作,组织编写考核评级标准综合管理要素释义编写,积极推进第二轮达标建设工作。
六是推广实施核安全同行评估。核安全同行评估是国际先进的管理工具之一,对加强核电安全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中核集团借鉴核电系统同行评估方法,结合“核安全法实施年专项活动”,把核安全同行评估在涉核科研院所和核燃料循环系统进行了推广。开展了核安全同行评估试点,将涉核科研院所及核燃料厂同行评估工作列入“十三五”安全环保专题规划。试点单位根据评估发现的待改进领域进行了针对性整改,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提升效果。2018年,集团公司组织制定《科研院所及核燃料厂同行评估业绩和准则》,进一步提高评估准则的适用性。
培育核安全文化 确保核安全是核工业生命线
记:核安全文化是推动《核安全法》实施的重要保障,中核集团在安全文化方面开展了哪些行动?
张:核安全文化的概念由国际原子能机构首先提出,是存在于组织和个人中种种特性和态度的总和,它建立一种超出一切之上的观念,即要重视核电厂的安全问题。《核安全法》的落实和核安全文化建设相辅相成。核安全文化建设旨在促使组织的决策层、管理层和员工养成这样一种文化素养,即凡与核安全有关的任何决策或活动,始终应把核安全和质量置于高于一切的价值观、态度和行为方式。开展核安全文化建设是《核安全法》的具体要求,《核安全法》规定了国家层面、监管和主管部门层面以及单位层面要落实核安全文化建设和培训。核安全文化建设反过来推动《核安全法》落实,通过开展核安全文化建设,促进核行业将追究卓越安全绩效作为重要目标,将核安全文化融入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的各个环节。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中核集团积累了核安全文化建设经验,实现了核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管理有机融合。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集团公司做到了安全生产与经营发展“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将干部任用与安全业绩密切挂钩,将安全业绩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安全业绩与单位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业绩与单位年度薪酬总额及单位领导班子年薪相挂钩,在JYK一体化考核中设立安全环保约束项,出现约束项条款的单位严格按集团公司规定进行扣分或降级。
中核集团秉承“核安全是核工业的生命线”的安全理念,将体系达标建设纳入安全文化,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坚持核安全文化培育与安全管理体系有机融合。集团公司在升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过程中,突出安全文化和经验反馈的比重,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安全管理核心要素加以强调,推动各单位将核安全文化建设与日常管理相融合。在2018年发布的《中核集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办法》中,推进核安全文化作为单独条款,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中核集团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部分。
集团公司近年来重点以防人因失误为抓手,组织开展了以“完善规程,落实规程”为主题的“安全规程年”活动和防人因失误专项活动,完善核电厂人因管理体系与人因绩效评估分析体系,强化人员行为规范,提升人因管理工作水平,有效降低人因失误事件发生。通过工作实践活动,坚持核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体系相融合,有效促进了全员安全文化素养和安全技能的提高,推动了集团公司安全保障能力提升。
近年来,中核集团认真宣贯落实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和国防科工局联合发布的《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将核安全文化培育建设指标化、体系化,深入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集团公司借鉴国际核安全文化建设理念和评估方法,结合所属核电厂已有的安全文化培育成果和我国文化特点,相继开发了《中国核电卓越核安全文化的十大原则》等,形成了完整的核安全文化理论体系和评估体系,将抽象的核安全文化理论和概念转化为一系列形象化和可量化的指标,实现了核安全文化的可评、可测和可知。在此基础上,集团公司核电系统持续开展和推广核安全文化评估,组建了核安全文化评估队伍,对全部核电厂开展了核安全文化评估,在全系统推广核安全文化建设良好实践,对持续提升核安全管理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百日安全无事故” 切实提升核安全自觉
记: 7月下旬以来,集团公司开展了“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有哪些内容?
张:目前正值第三季度,“核安全法实施年”专项活动即将进入收官环节。为进一步推动《核安全法》贯彻实施,集团公司组织全系统从7月下旬开始持续至10月底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以“认真履职,强化管理”为主题,进一步强化全员履职、提升法制意识、消除管理盲区、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安全环保风险防控。
一是组织安全专题学习,切实提升安全履职意识。活动开展紧密围绕“认真履职,强化管理”主题,通过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学习《核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员核安全工作的政治站位,坚定做好核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各个岗位安全环保履职能力。
二是开展安全管理大排查,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厘清安全管理范围,消除安全管理的盲区和死角;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符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符合“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责任全覆盖;开展安全履职情况大检查,严格落实“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或作业要立即进行整改,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要果断停产、停止作业。
三是严肃查处“三违”行为,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遵守规程、按章操作的自觉性;要切实加强岗位技术培训,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技能;要切实加强班组建设,严格交接班、技术交底和风险提醒,将风险相互提醒、违规违章制止和举报写入制度;严肃现场安全纪律,建立全员“三违档案”,对越过程序制度“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破坏安全文化的人员严格处罚。
四是开展建设项目安全大排查,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对承包商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分包方安全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培训、统一奖惩,并加强作业过程的管控,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开展风险辨识与施工安全专项整顿,确保安全风险可知可控。
五是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管理,防范次生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目前仍处于主汛期,天气复杂多变,汛期安全环保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通过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进一步加强汛期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发现排除险情、消除隐患。要完善地质灾害和灾害性天气预警接警响应机制,加强值班值守,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演练,加强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提高事故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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