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欧江二期项目环境与社会责任工作受老挝政府表扬
在2018年元旦前夕召开的南欧江二期项目环境与社会责任工作交流会议上,老挝环境部环境监管司副司长Aliyasack表示,南欧江发电公司环境与社会责任工作高标准定位,源头管控措施有效,现场生态环境良好,称赞发电公司环境与社会责任履行工作取得的成果,希望今后一如既往保护好生态环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老挝地方经济发展继续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上,发电公司安全总监石峰向环境监管司汇报了南欧江二期环境管理体系、环境与社会责任履行、移民补偿安置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并展示了梯级电站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物处置与监测等管理成效。随后,双方就南欧江二期生物多样性补偿计划、库区生物质清理、公开网站建设、聘请第三方监管机构以及信息报送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沟通与交流,达成了一致意见。
自南欧江二期主体工程开工以来,发电公司本着“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依据南欧江二期CA协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南欧江二期可研报告、环境和社会管理与监测计划-建设期(ESMMP-CP)等老挝政府批复文件,按照ISO14001国际标准,积极推进“十项”管控措施:一是对老挝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放标准进行了收集识别并建立管理清单;二是对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进行了充分辨识与评价,根据评价等级分别制定了管控措施。三是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设置了公司及梯级项目两级HSE管理办公室并配备环境保护工程师负责日常监督。 四是与施工承包商签订《HSE协议书》及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环保义务与目标责任。五是编制了《南欧江二期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规范了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处理工艺流程及处置措施。六是印发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HSE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HSE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HSE考核评优奖励管理制度》等,组织开展日常检查、监测、考核等监督管理工作。七是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进行了现场应急处置演练。八是配备了水、气、声监测设备,编制了特定场所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及分项实施计划(SSESMMP-CP、Sub-plan),对各类污染物进行布点实时监测,并每月上报监测数据。九是经常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培训。十是按照老挝地方各级政府检查意见,听取项目所在地社区居民建议,持续改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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