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六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进入实施阶段
水电六局积极推进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举措的意见》及地方政府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着力部署实施各项工作。
根据方案规定,分离移交按照“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且不低于当地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为准则,保证分离移交后的设施设备符合标准,运行正常。六局管理的太平湾基地、宽甸基地和丹东基地属于移交范围,接收工作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现行的各区域接收项目的实际管理状况由行业管理部门或辖区政府负责接收。将于2018年底基本完成驻丹中央企业家属区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
根据移交企业的职责分工和实施要求,六局日前召开专题会,部署九项工作:1.确定分离移交职能及项目。2.对移交项目进行清产核资并出具审计报告。3.上报分离移交项目报告。4.积极与接收单位接洽沟通。5.配合接收单位做好改造费用测算工作。6.积极配合接收单位进行项目改造,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方便。7.改造工程完成前,保证原有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修维护。8.签署项目分离移交协议,拨付改造费用。9.要充分做好职工家属稳定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
为保证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六局要求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分离移交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长远战略意义,抓住国家政策带来的有利契机,剥离企业社会职能。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以对企业和员工高度负责的使命感、担当精神,既要维护职工家属的权益,又不能让国有资产流失。要合理使用资金,精打细算、挖掘潜能、开源节流,保证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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