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绥中电厂成为东北区域首家通过超低排放改造环保审核的燃煤发电企业
2016-05-18 00:00:00 来源:国华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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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5月13日,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出具《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测报告》,报告显示4号机组在额定工况下烟尘排放浓度为7.1mg/m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13mg/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1.6mg/m³,均满足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要求,这也标志着绥中电厂正式实现全厂超低排放,成为东北区域首家通过超低排放改造环保审核的燃煤发电企业。
绥中电厂#1、#2机组于2014至2015年俄制机组节能减排综合升级改造期间完成改造实现超低排放,是国华电力公司高品质绿色发电计划首批实施项目,#3机组于2015年送华北改造期间完成改造实现超低排放。全厂超低排放的收官工作#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于2016年3至4月份C修期间完成。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于2016年4月26日至27日对#4机组进行了不同负荷工况下的监测,并于5月13日出具了监测报告。辽宁省环保厅按照《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835号)的要求同意四台机组从2016年二季度开始执行超低排放电价。
绥中电厂全厂超低排放的实现为辽宁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实施发挥好带头、引领的作用,同时也将为东戴河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做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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