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神集团鸳鸯湖电厂一二期水权转换节水工程通过验收
近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宁夏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专家对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复宁夏的7个水权转换试点工程进行了核查和验收,国神集团鸳鸯湖电厂一、二期水权转换节水工程通过专家验收。
为解决宁东能源基地工业项目用水困难,水利部黄委会批准宁夏通过“投资节水,转让水权”方式将农业用水转换为工业用水。据此,鸳鸯湖电厂编制上报了《宁夏青铜峡河西灌区大清渠灌域向鸳鸯湖电厂一期工程(2×600MW)转换部分黄河取水权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鸳鸯湖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水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获得了黄委会《关于宁夏鸳鸯湖电厂一期工程(2×600MW)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水权转换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黄水调〔2008〕50号)和《鸳鸯湖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水权转换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黄水调〔2015〕229号),该厂向自治区水利厅缴纳水权转让费,用于青铜峡河西灌区大清渠和秦渠第一农场渠道干(支)渠砌护和改造节水工程,获得了25年引黄(河)用水指标,其中电厂一期537万立方米,二期310.8万立方米。
通过现场查看青铜峡河西灌区大清渠和秦渠第一农场渠道干(支)渠砌护改造节水工程建设情况和审查工程建设资料,青铜峡河西灌区大清渠改造干渠22.03公里,砌护支渠30.8公里,节水量为729.79万立方米/年,秦渠第一农场渠砌护渠道13.56公里,节水量717.89万立方米/年,节水量完全满足该厂一二期用水量。专家组认为青铜峡河西灌区大清渠和秦渠第一农场渠节水工程实施效果和节水量符合水权转换报告批复情况,同意出具核验意见。
水权转换节水工程通过专家组验收,为该厂一二期项目办理取水许可证奠定了基础。下一步,该厂将加紧办理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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