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公司获自治区环保厅超低排放水平认定
2017-11-01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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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10月28日,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喜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超低排放水平认定,宣告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2×350兆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圆满收官。
该公司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响应国家及新疆自治区节能减排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最新政策要求,克服经营困境,积极筹措资金,今年4月份全面启动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前期准备工作。该项目于7月24日正式开工,经过78天的不懈奋战圆满竣工并顺利投运,效果良好。
依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其他证明材料,自治区环保厅于2017年10月28日出具认定文件,克拉玛依公司两台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超过10毫克/标准立方米、35毫克/标准立方米、50毫克/标准立方米,达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水平。该公司成为新疆区域内首家在一年内完成双机超低排放改造、双机获得环保验收合格的火电企业。
今后,该公司将继续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保障,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央企社会责任,继续为克拉玛依市蓝天工程锦上添花。(王子阳 杨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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