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司2号机组正式通过超低排放验收
2016-12-26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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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12月23日,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同意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通过验收的通知》(榕环保综〔2016〕204号),标志着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通过超低排放验收。至此,该公司全部两台机组提前1年完成了福建省政府规定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今年6月下旬,福州公司启动了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通过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10月安全圆满地完成了改造工程,11月8日顺利通过了168小时试运行。随后,该公司指派专人积极与环保监测机构进行沟通,成功地争取到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11月底到现场进行超低排放工程竣工环保监测工作。12月7日,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顺利通过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CEMS比对和评估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低于6.7毫克/每立方米、34毫克/每立方米、49毫克/每立方米,均符合《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发改能源〔2014〕2093号)的大气污染物低浓度排放要求排放浓度限值。12月20日通过环保公示,12月23日通过了福州市环保部门组织核查,并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追溯至超低排放监测合格次日(即2016年12月3日)。
福州公司将持续严格落实国家超低排放要求,加强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环保效益,为海西发展提供绿色环保电能。(陈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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