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电厂再获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
2006-08-22 16:11:51 来源:皖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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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人资部 张红雁
日前,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安徽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暂行办法》,经过安徽省劳动保障厅严格审核,合肥发电厂再度被评为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并在7月28日的安徽日报上予以公告。
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内容为招收、使用劳动者以及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情况;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履行社会保障登记、申报和缴费情况;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特殊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执行就业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情况;依法建立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情况;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况等。
多年来,合肥发电厂在劳动保障方面始终坚持认真自查,严格按照《劳动法》办事,依法治厂,从严治厂,切实维护好国家、企业、职工利益,保证了厂健康、顺利、稳步地发展。该厂因用工管理规范,社会保障费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较好并连续三年劳动保障年审合格等,去年被评为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此次再添殊荣,是对企业劳动保障工作的充分肯定。
日前,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安徽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暂行办法》,经过安徽省劳动保障厅严格审核,合肥发电厂再度被评为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并在7月28日的安徽日报上予以公告。
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内容为招收、使用劳动者以及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情况;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履行社会保障登记、申报和缴费情况;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特殊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执行就业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情况;依法建立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情况;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况等。
多年来,合肥发电厂在劳动保障方面始终坚持认真自查,严格按照《劳动法》办事,依法治厂,从严治厂,切实维护好国家、企业、职工利益,保证了厂健康、顺利、稳步地发展。该厂因用工管理规范,社会保障费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较好并连续三年劳动保障年审合格等,去年被评为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此次再添殊荣,是对企业劳动保障工作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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