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侧改革下省级电网电费结算体系创新
2018-06-10 11:48: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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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年来,全国各地售电公司陆续成立,形成电力用户向售电公司自主购电格局,由于售电公司电费结算的特点,电网公司在电费结算时仍存在一些实际问题。通过在省电力公司层面组织架构变革、电费结算流程优化、技术平台交互规则调整,建立面向售电侧放开后的省级电费结算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省级营销、交易、财务等相关专业的横向流程贯通,实现批发交易市场、零售交易市场纵向流程贯通,打造高效便捷的电费结算体系,以期更好实现灵活开放的售电市场格局。
售电公司电费结算特点
国际上,成熟的电力市场基本都设有批发和零售市场。批发市场一般进行发电企业的电能销售业务,购买发电企业电能的市场主体包括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和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零售市场是售电公司将电能销售给终端用户的重要平台。
电费计算原则。售电公司代理所属电力客户在批发市场向发电企业购电,其申报的电量依据来源于售电公司所属电力客户实用电量。理想情况下,参与市场的电力客户实用电量都由发电企业提供,并按照直接交易价格进行结算。由于发用双方电量是难以精准平衡的,如发电机组检修无法发电导致直接交易合同无法履行,因此国家在市场化交易中确定一些电量电费计算原则。
交易单元和营销用户单元匹配问题
举例来说,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签订交易形成交易单元(如交易ID为00001),但售电公司组成交易单元的零售用户来自不同的市县供电公司,如A市a用户(如a用户编号为5110)、B市b用户(如b用户编号为5312)、C市c用户(如c用户编号为5418)。则在交易结算前,需要将交易单元与分属不同地市的用户组群绑定,这绑定工作势必由省公司负责统一实施。
二售电公司经营特点及问题
零售市场是售电公司将电能销售给终端用户的重要平台。由于同一售电公司可以在多个供电营业区售电,故因此售电公司天然具有跨区经营特点,这对现有的属地化管理电费结算模式提出挑战。
(来源:电力法律人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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