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城乡居民户均用电量均高于平均水平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松 报道 2月22日,海门市供电公司晒出城乡居民年度用电账单,去年海门户均用电1611千瓦时。据省电力公司微信平台上公布的全省户均用电量,2015年,江苏城乡用电总量为538亿千瓦时,其中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平均每户用电量分别为1960千瓦时、1431千瓦时,海门城乡居民户均用电量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据统计,2015年海门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户数为37.55万户,全年累计用电量6.05亿千瓦时,户均用电量1611千瓦时。其中城镇居民用电户9.75万户,全年生活用电2.02亿千瓦时,平均每户用电量2071千瓦时;农村居民用电户27.8万户,全年生活用电总量4.03亿千瓦时,平均每户用电量1449千瓦时。去年,海门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与前年相比,增长了13.02%,其中城镇居民增长15.9%,农村居民增长11.6%,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之所以居民用电增速较快,主要是该市城镇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空调、冰箱、电热水器等家用电器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标配,用电量也随之上升。尤其在夏季,全市日用电量、最高负荷已连续多年创历史新高,去年7、8月份,全市用电负荷3次刷新历史纪录,最高负荷达到了67.79万千瓦,同比增长11.86%,最高日用电量达到1337.3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7.98%,其中空调负荷占整个负荷的三分之一强。同时,供电部门不断加大电网改造力度,实现了用电环境城乡居民一体化,低电压等问题被消除,确保居民用上舒心电、安全电,拉动了居民用电的持续增长。
海门从2012年起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目前施行的阶梯电价分三档,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即月均230千瓦时,电价不调整;第二档2761千瓦时至4800千瓦时,即月均230千瓦时至400千瓦时,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超过4800千瓦时部分,即月均400千瓦时以上,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加价0.3元。从统计数据来看,去年海门第一档电量用户比例超过80%。用电量达三档的有3605户,其中城镇居民1380户,农村居民2225户。
2004年起,海门逐步推行峰谷分时电价,到去年初,全市各地居民均可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至去年底,全市已有8.57万户居民开通了峰谷分时电。其中城镇居民6.07万户,农村居民2.5万户。
周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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