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主要成果
2015-12-14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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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大会主要成果
1992年里约会议: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该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国际公约。
1997年东京会议:通过《京都议定书》。议定书包括很多内容,其中比较具体的规定有:从2008年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2005年蒙特利尔会议:通过蒙特利尔路线图。路线图规定,在《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基础上,189个缔约方就探讨控制全球变暖的长期战略展开对话,以确定应对气候变化所必须采取的行动(此举主要是为了使美国不至于脱离全球控制气候变化的行动进程)。
2007年巴厘岛会议:通过巴厘岛路线图。路线图进一步确认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的“双轨”谈判进程。
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成果寥寥,最后只达成了无法律约束力的 《哥本哈根协议》。
2011年德班会议:就第二承诺期存续问题达成一致。与会方同意延长5年《京都议定书》的法律效力 (原议定书于2012年失效),就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达成一致。
2012年多哈会议:就2013年起执行《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及第二承诺期以8年为期限达成一致。
责任编辑:廖红兴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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