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台百万千瓦机组喜领“路条” 华能国际支付4.11亿“指标补偿费”
2013-06-28 23:25:37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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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华能国际6月28日公告称,其下属海门电厂已于公告当日与华能集团签署《转让合同》,海门电厂将向华能集团支付4.11亿元的“上大压小”指标补偿费。华能国际提醒投资者此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知情人士对中国证券网记者表示,所谓“上大压小”,就是要将新建电源项目与关停小火电机组挂钩。在建设大容量、高参数、低消耗、少排放机组的同时,相对应地关停一部分小火电机组。“上大”给“关小”创造了市场环境,“关小”则为“上大”腾出了容量空间,两者之间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压小”是“上大”的前提,要先明确“压小”,然后才能“上大”。
上述政策源自国家“十一五”计划确立了节能减排的目标,电力工业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为此,国家“十一五”期间确定了电力工业“上大压小”的政策。“十二五”期间仍继续执行相关政策,建设大型高效火电机组,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工作。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正是为海门电厂就建设其3、4号机组“上大压小”项目使用华能集团援建西藏拉萨过渡电源项目折算小火电机组68.5万千瓦容量指标事宜向华能集团进行补偿,在交易类别上可归为购买资产。
记者了解到,海门电厂3、4号机组均为100万千瓦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该等项目已经按照“上大压小”方式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 项目建设需使用包括华能集团本次转让的68.5万千瓦容量在内的若干小火电机组容量。
公司表示,华能集团转让的上述68.5万千瓦容量为华能集团响应国家能源局的号召在西藏拉萨援建10万千瓦的应急过渡电源项目所取得的小机组容量指标奖励,国家能源局同意华能集团将此指标用于海门电厂3、4号机组“上大压小”项目。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2号)“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海门电厂有义务向华能集团支付部分补偿费用。
而国家发改委在海门电厂3、4号机组“上大压小”扩建工程核准文件中明确的配套关停小机组容量共计111.233万千瓦,其中包括海门电厂在广东省内收购的42.733万千瓦小机组容量和本公告所述的华能集团转让的68.5万千瓦小机组容量。
公司表示,参考海门电厂在广东省收购的42.733万千瓦关停小机组500-600元/千瓦的容量单价,经综合考虑市场原则及华能集团对海门电厂3、4号机组项目发展的贡献作用,本次交易的支付标准定为单价约600元/千瓦,海门电厂共需向华能集团支付41,126万元补偿费。
公司认为,其原本符合国家要求的关停小机组的容量较少,为支持本公司的发展,华能集团同意将援建西藏拉萨过渡电源项目折算小火电机组68.5万千瓦容量指标分配给本公司使用。海门电厂3、4号机组项目为高效能环保项目,该项目所处的广东省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在国家实施节能减排等政策的大环境下,无论从本公司的经营效益,还是从本公司履行建设绿色环保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看,本次交易都符合华能国际的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
知情人士对中国证券网记者表示,所谓“上大压小”,就是要将新建电源项目与关停小火电机组挂钩。在建设大容量、高参数、低消耗、少排放机组的同时,相对应地关停一部分小火电机组。“上大”给“关小”创造了市场环境,“关小”则为“上大”腾出了容量空间,两者之间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压小”是“上大”的前提,要先明确“压小”,然后才能“上大”。
上述政策源自国家“十一五”计划确立了节能减排的目标,电力工业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为此,国家“十一五”期间确定了电力工业“上大压小”的政策。“十二五”期间仍继续执行相关政策,建设大型高效火电机组,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工作。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正是为海门电厂就建设其3、4号机组“上大压小”项目使用华能集团援建西藏拉萨过渡电源项目折算小火电机组68.5万千瓦容量指标事宜向华能集团进行补偿,在交易类别上可归为购买资产。
记者了解到,海门电厂3、4号机组均为100万千瓦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该等项目已经按照“上大压小”方式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 项目建设需使用包括华能集团本次转让的68.5万千瓦容量在内的若干小火电机组容量。
公司表示,华能集团转让的上述68.5万千瓦容量为华能集团响应国家能源局的号召在西藏拉萨援建10万千瓦的应急过渡电源项目所取得的小机组容量指标奖励,国家能源局同意华能集团将此指标用于海门电厂3、4号机组“上大压小”项目。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2号)“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海门电厂有义务向华能集团支付部分补偿费用。
而国家发改委在海门电厂3、4号机组“上大压小”扩建工程核准文件中明确的配套关停小机组容量共计111.233万千瓦,其中包括海门电厂在广东省内收购的42.733万千瓦小机组容量和本公告所述的华能集团转让的68.5万千瓦小机组容量。
公司表示,参考海门电厂在广东省收购的42.733万千瓦关停小机组500-600元/千瓦的容量单价,经综合考虑市场原则及华能集团对海门电厂3、4号机组项目发展的贡献作用,本次交易的支付标准定为单价约600元/千瓦,海门电厂共需向华能集团支付41,126万元补偿费。
公司认为,其原本符合国家要求的关停小机组的容量较少,为支持本公司的发展,华能集团同意将援建西藏拉萨过渡电源项目折算小火电机组68.5万千瓦容量指标分配给本公司使用。海门电厂3、4号机组项目为高效能环保项目,该项目所处的广东省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在国家实施节能减排等政策的大环境下,无论从本公司的经营效益,还是从本公司履行建设绿色环保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看,本次交易都符合华能国际的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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