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凸显效益
2006-01-13 16:48:16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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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本网讯 1月9日,江西省电力公司出炉的一份效能监察工作总结材料令业内人士对效能监察工作刮目相看:从2005年4月开始,江西省电力公司选择与企业效益和用户利益息息相关的用电抄、核、收三个环节为切入点,在全省各市、县供电公司开展效能监察,经过7个多月的工作,省公司系统通过用电抄、核、收环节的效能监察,共追补电量1300多万千瓦时,直接挽回经济损失3361万多元,避免经济损失3834万多元,为企业赢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紧扣三个环节做文章
用电抄核收工作是电网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影响企业效益的重要因素。在2005年初,省公司决定选择用电抄核收环节作为省公司今年效能监察统一立项的项目,明确以用电抄核收制度建设、履行职责、执规执纪三个方面情况为工作重点,检查用电抄、核、收的作业流程、监督约束机制、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执行到位、员工是否存在内外勾结窃电、抄表不到位、擅自改变用电结构比例和电价类别、截留挪用电费、贪污电费等十三种行为。此举一出,立即引起了共鸣,一位用电营销老职工说:“在用电口工作20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省公司统一立项,对用电抄核收方面进行效能监察”。
找准了切入点,省公司紧接着制定了《江西省电力公司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制作了《工作流程图》,并从4月5日开始在萍乡供电公司进行了先行一步的试点工作。在萍乡供电公司的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省公司及时总结其经验,于4月27日在萍乡供电公司召开工作现场会,并对开展全省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过程中,省公司有针对性地建立了检查工作机制、激励奖惩机制和工作交流机制“三个机制”。在效能监察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后,各单位都加大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通力合作,集中兵力打“歼灭战”,对用电抄、核、收三个环节进行“拉网式”自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问题比较突出的环节做到重点查、反复查,不放过任何“死角”和“漏洞”。各单位还结合实际制订了《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自查情况登记表》,对用电客户逐户逐项现场核对,做到自查一个客户填好一张表格。赣西供电公司新余分公司牢牢抓住用电工作流程的第一步――“抄表卡”这个基础,确定了“三统一”原则,即:抄表卡记录、现场核对和实际结算参数三统一的原则;南昌供电公司对原下正街抄表公司移交管理的4万多户客户,以“三对一”的交接方式开展自查;上饶供电公司上下连动,坚持“五抓”工作思路;鹰潭供电公司成立了3个督导组,分别由分管营销、农电、纪检的公司领导牵头,对所有的基层单位分片承包督导自查工作;永新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了公司班子成员对供电所分片承包、中层干部对供电所挂点承包的督查体系,并与政绩、奖金、考核等内容挂钩。
抓问题整改“四不放过”
在各单位自查工作开展后,省公司和各地市公司先后开展了检查抽查,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和市场营销部,农电工作部有关人员带队,组成四个检查组。从8月22日至9月8日,对12个地市供电公司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在对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检查抽查的同时,省公司还延伸了检查内容,检查了各单位窗口建设、优质服务等内容。
检查组为了摸清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听(听汇报)、谈(召开座谈会或同有关人员谈话)、查(查看有关资料、凭证等)、比(从横向和纵向进行比较)、访(走访客户)、议(对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评(作出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等各种方法,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在省公司检查后,各地市供电公司也组织检查队伍,采取分公司与县公司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组深入现场一线,与用电抄、核、收一线员工同吃同住同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跟踪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把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作为突破口,把整治漏抄、误抄、不抄等现象作为重点,在检查时做到突击暗查,使检查组看到了真东西,准确地反映出问题。
各单位对所属单位进行“地毯式”检查时,严格落实“谁负责、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并将责任进一步细分:对于自查、交叉检查都未发现,而经其他检查方式发现的问题,首先追究对问题所在单位进行交叉检查的检查组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的责任,其次追究该问题所在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检查中,各单位不满足于看了、问了、查了,而是着重抓问题的整改,做到边自查、边治理、边巩固。在自查、检查、抽查中共发现计量管理不规范、抄表不到位、电价执行不到位、基础资料不齐全、历<
紧扣三个环节做文章
用电抄核收工作是电网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影响企业效益的重要因素。在2005年初,省公司决定选择用电抄核收环节作为省公司今年效能监察统一立项的项目,明确以用电抄核收制度建设、履行职责、执规执纪三个方面情况为工作重点,检查用电抄、核、收的作业流程、监督约束机制、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执行到位、员工是否存在内外勾结窃电、抄表不到位、擅自改变用电结构比例和电价类别、截留挪用电费、贪污电费等十三种行为。此举一出,立即引起了共鸣,一位用电营销老职工说:“在用电口工作20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省公司统一立项,对用电抄核收方面进行效能监察”。
找准了切入点,省公司紧接着制定了《江西省电力公司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制作了《工作流程图》,并从4月5日开始在萍乡供电公司进行了先行一步的试点工作。在萍乡供电公司的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省公司及时总结其经验,于4月27日在萍乡供电公司召开工作现场会,并对开展全省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过程中,省公司有针对性地建立了检查工作机制、激励奖惩机制和工作交流机制“三个机制”。在效能监察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后,各单位都加大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通力合作,集中兵力打“歼灭战”,对用电抄、核、收三个环节进行“拉网式”自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问题比较突出的环节做到重点查、反复查,不放过任何“死角”和“漏洞”。各单位还结合实际制订了《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自查情况登记表》,对用电客户逐户逐项现场核对,做到自查一个客户填好一张表格。赣西供电公司新余分公司牢牢抓住用电工作流程的第一步――“抄表卡”这个基础,确定了“三统一”原则,即:抄表卡记录、现场核对和实际结算参数三统一的原则;南昌供电公司对原下正街抄表公司移交管理的4万多户客户,以“三对一”的交接方式开展自查;上饶供电公司上下连动,坚持“五抓”工作思路;鹰潭供电公司成立了3个督导组,分别由分管营销、农电、纪检的公司领导牵头,对所有的基层单位分片承包督导自查工作;永新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了公司班子成员对供电所分片承包、中层干部对供电所挂点承包的督查体系,并与政绩、奖金、考核等内容挂钩。
抓问题整改“四不放过”
在各单位自查工作开展后,省公司和各地市公司先后开展了检查抽查,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和市场营销部,农电工作部有关人员带队,组成四个检查组。从8月22日至9月8日,对12个地市供电公司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在对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检查抽查的同时,省公司还延伸了检查内容,检查了各单位窗口建设、优质服务等内容。
检查组为了摸清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听(听汇报)、谈(召开座谈会或同有关人员谈话)、查(查看有关资料、凭证等)、比(从横向和纵向进行比较)、访(走访客户)、议(对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评(作出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等各种方法,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在省公司检查后,各地市供电公司也组织检查队伍,采取分公司与县公司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组深入现场一线,与用电抄、核、收一线员工同吃同住同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跟踪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把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作为突破口,把整治漏抄、误抄、不抄等现象作为重点,在检查时做到突击暗查,使检查组看到了真东西,准确地反映出问题。
各单位对所属单位进行“地毯式”检查时,严格落实“谁负责、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并将责任进一步细分:对于自查、交叉检查都未发现,而经其他检查方式发现的问题,首先追究对问题所在单位进行交叉检查的检查组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的责任,其次追究该问题所在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检查中,各单位不满足于看了、问了、查了,而是着重抓问题的整改,做到边自查、边治理、边巩固。在自查、检查、抽查中共发现计量管理不规范、抄表不到位、电价执行不到位、基础资料不齐全、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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