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取消限电期价格措施 对耗电大户临时降价
2004-04-04 12:35: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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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记者昨日从物价部门获悉,从本月起至6月30日,我省对部分工矿企业实行丰水季节临时电价,每千瓦时在国家规定价格基础上降低0.04-0.10元。
我省电力装机水火各半,电力供应季节性矛盾突出。去年下半年因干旱,全省电力供应十分紧张,有关部门采取了抑制电力需求的临时性电价措施,一批高耗电企业被迫停产。目前我省已进入丰水季节,电力已由严重供不应求迅速转变为季节性供大于求,但由于电价过高,一些高耗电企业仍未开工或开工不足。为此,省物价局等部门决定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工业企业丰水季节增加用电,充分利用水力资源。
按照新出台的措施,省物价局、省经贸委湘价重[2003]153号文件采取的限制电力需求的临时性价格措施,从4月1日起停止执行。同时,对枯水期停产或开工不足,而在丰水期用电增加较多的部分高耗电企业、移民企业、国有煤矿等企业的生产用电,则实行丰水季节临时电价。临时电价的降价幅度分为每千瓦时降价0.10元、0.08元、0.06元、0.04元等4种。但物价部门指出,各用电企业应按时缴纳电费,对不按时缴纳的,将不予执行丰水期临时电价。
我省电力装机水火各半,电力供应季节性矛盾突出。去年下半年因干旱,全省电力供应十分紧张,有关部门采取了抑制电力需求的临时性电价措施,一批高耗电企业被迫停产。目前我省已进入丰水季节,电力已由严重供不应求迅速转变为季节性供大于求,但由于电价过高,一些高耗电企业仍未开工或开工不足。为此,省物价局等部门决定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工业企业丰水季节增加用电,充分利用水力资源。
按照新出台的措施,省物价局、省经贸委湘价重[2003]153号文件采取的限制电力需求的临时性价格措施,从4月1日起停止执行。同时,对枯水期停产或开工不足,而在丰水期用电增加较多的部分高耗电企业、移民企业、国有煤矿等企业的生产用电,则实行丰水季节临时电价。临时电价的降价幅度分为每千瓦时降价0.10元、0.08元、0.06元、0.04元等4种。但物价部门指出,各用电企业应按时缴纳电费,对不按时缴纳的,将不予执行丰水期临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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