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电监局积极规范跨省电能交易
2010-09-06 16:28:51 来源:西北电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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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期,西北电监局收到了陕西省发改委转来的《关于请求出台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困难有关政策的请示》,该文由大唐陕西公司等四家驻陕发电公司联合上报,文称2004年以来电煤价格快速上涨、供应不稳定,对火电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巨大压力,目前各发电公司所属电厂多数已经资不抵债。由此提出了七点建议,其中五点建议有关电煤价格和供应问题,两点建议有关跨区跨省受入水电和跨区外送电问题。
针对文件中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有关建议,西北电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在8月16日省发改委召开的研究解决在陕四大发电企业经营困难的座谈会上,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造成省内电力企业经营困难的原因首先是近年以来全省发电装机容量增速远高于用电负荷增速,导致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持续下降,其次是电煤价格不断攀升,除了以上两条主要原因外,跨区跨省交易中利益分配不合理也影响了发电企业利益。并针对以上原因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用电负荷增长合理规划电源项目,提高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缓解“僧多粥少”的局面。二是同意发电企业提出的有关电煤的五点意见,控制电煤价格过快上涨,实施电煤价格补贴,保障电煤供应量。三是对于超出年度发电计划的外省水电增发电量,由水电企业购买陕西火电机组的发电权,电网企业依据有关政策收取输电费用和网损,这样火电企业以出让发电权的形式获取了相当的补偿,水电企业以相对合理的价格送出电量,而且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理顺了各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根据这一思路我局正在制定《西北区域水火电机组发电权交易暂行办法》。
会后,我局向省发改委提交了规范跨区跨省交易、保障市场主体利益的书面意见,同时与西北电网公司就解决跨区跨省交易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完善水火电机组发电权交易的可操作性,并要求西北电网公司依法依规开展跨省电能交易,促进工作规范开展。
9月1日,在省发改委召开的第二次座谈会议上,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年初以来我局制定的跨省电能交易规则、水火电发电权交易办法是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框架下、结合区域实际研究制订出的,目的是以市场方式保障包括发电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的应得利益,解决跨省购入水电省(区)火电企业的市场公平问题,进一步促进跨省电能交易公平、公正开展。对于解决跨区交易中的问题,我局将组织区内有关电网企业和发电集团,赴华中就西北-华中跨区电能交易工作开展调研,协商合理的交易机制,然后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对工作职能的划分,向国家电监会进行专门汇报,建议有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核准交易方案,促进西北送端电力市场健康发展。
目前,《西北区域跨省(区)电能交易规则》正在书面征求政府有关部门、电力企业的意见,再次修改后将上报国家电监会批准执行。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即将印发的第二次座谈会议纪要精神,结合电力市场运营实际,完善并适时推出《西北区域水火电机组发电权交易暂行办法》。
针对文件中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有关建议,西北电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在8月16日省发改委召开的研究解决在陕四大发电企业经营困难的座谈会上,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造成省内电力企业经营困难的原因首先是近年以来全省发电装机容量增速远高于用电负荷增速,导致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持续下降,其次是电煤价格不断攀升,除了以上两条主要原因外,跨区跨省交易中利益分配不合理也影响了发电企业利益。并针对以上原因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用电负荷增长合理规划电源项目,提高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缓解“僧多粥少”的局面。二是同意发电企业提出的有关电煤的五点意见,控制电煤价格过快上涨,实施电煤价格补贴,保障电煤供应量。三是对于超出年度发电计划的外省水电增发电量,由水电企业购买陕西火电机组的发电权,电网企业依据有关政策收取输电费用和网损,这样火电企业以出让发电权的形式获取了相当的补偿,水电企业以相对合理的价格送出电量,而且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理顺了各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根据这一思路我局正在制定《西北区域水火电机组发电权交易暂行办法》。
会后,我局向省发改委提交了规范跨区跨省交易、保障市场主体利益的书面意见,同时与西北电网公司就解决跨区跨省交易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完善水火电机组发电权交易的可操作性,并要求西北电网公司依法依规开展跨省电能交易,促进工作规范开展。
9月1日,在省发改委召开的第二次座谈会议上,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年初以来我局制定的跨省电能交易规则、水火电发电权交易办法是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框架下、结合区域实际研究制订出的,目的是以市场方式保障包括发电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的应得利益,解决跨省购入水电省(区)火电企业的市场公平问题,进一步促进跨省电能交易公平、公正开展。对于解决跨区交易中的问题,我局将组织区内有关电网企业和发电集团,赴华中就西北-华中跨区电能交易工作开展调研,协商合理的交易机制,然后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对工作职能的划分,向国家电监会进行专门汇报,建议有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核准交易方案,促进西北送端电力市场健康发展。
目前,《西北区域跨省(区)电能交易规则》正在书面征求政府有关部门、电力企业的意见,再次修改后将上报国家电监会批准执行。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即将印发的第二次座谈会议纪要精神,结合电力市场运营实际,完善并适时推出《西北区域水火电机组发电权交易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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