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区域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 重点综合监管现场检查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8〕41号)》以及东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开展东北区域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东北监能稽查[2018]73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于2018年8月20日起对蒙东电力有限公司下属兴安盟供电公司开展了“获得电力”重点综合监管现场检查工作,标志着东北区域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正式进入现场检查阶段。 在兴安盟供电公司召开的现场检查启动会上,检查组负责人首先强调了此次综合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做好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工作,是改善电力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东北振兴宏大目标的具体行动,更是确保用户“获得电力”水平明显提升的基本要求,供电企业要正视问题,高度重视当前用户“获得电力”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比如个别供电企业对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重视程度不够,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仍然存在,集体企业管理还有待加强等。同时,为确保此次重点综合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他在会上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二是要正确对待、认真整改;三是要严肃纪律,廉洁奉公。 会上,兴安盟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从供电服务、市场行为及信息公开等三个方面对“获得电力”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检查组相关负责人对此次检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蒙东电力有限公司负责人也做了很好的表态发言,他要求兴安盟供电公司一定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实事求是,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检查期间,检查组查阅了兴安盟供电公司部分用户报装资料、相关财务凭证,并对供电公司财务、营销、调度等部门,以及电力设计院、电力安装公司等关联企业进行了检查。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对其他供电企业开展“获得电力”重点监管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通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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