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能源监管办圆满完成省政府2018年上半年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江苏能源监管办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切实抓好列入《省政府2018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的3项重点工作4项具体任务,攻坚克难,奋力拼搏,按照细化时序进度和工作安排,抓好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抓好降成本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价格、配售电改革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各项重点工作均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求,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目标任务。 积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交易主体进一步扩大,交易方式和品种进一步丰富,市场化交易更加规范。上半年共完成签订年度交易合同1445亿千瓦时,超过2017年全年规模;完成平台竞价电量177亿千瓦时、市场交易电量结算868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电费成本约17.1亿元;推进省内发电权交易成交电量共计47亿千瓦时,跨省跨区发电权交易成交电量共计2.5亿千瓦时。 进一步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监管。认真开展春节、全国“两会”保电工作,及时对12家单位保电工作进行现场督查,针对督查发现的187项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认真开展迎峰度夏及防汛防台现场督查和迎峰度夏技术监督检查,共抽查25家发供电企业,并督促相关企业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闭环。 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加强调度运行监管,督促省电力公司优化完善电网运行考核方式,做好春节等低负荷时段保证清洁能源消纳工作,配合国家能源局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纳监管工作,并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 扎实推进配售电改革。及时部署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分别对扬中高新区等5个项目开展调研,实地考察增量配电网项目区域和配电网建设情况,并与徐圩新区及有关企业进行交流座谈,积极协调解决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上半年共为扬中高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无锡星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通州湾配售电有限公司、宿迁运河港配售电有限公司等4家列入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配电公司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有力推进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继续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监管,督促电力企业做好迎峰度夏(度冬)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并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18年全年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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