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关于征求对《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2005-04-08 14:42:39 来源:电监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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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相关连接:《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各电力企业、电力用户:
为全面贯彻执行《电力监管条例》,加强供电服务监管,规范供电服务行为,提高供电服务质量,维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电监会组织起草了《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做好制定工作,拟利用互联网+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起至2005年4月25日。
二、征求意见通知在国家电监会网站(https://www.serc.gov.cn)、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https://www.cec.org.cn)、中国电力新闻网(https://www.zdxw.com.cn)等多家网站公布。
三、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及传真发表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国家电监管会供电监管部 邢翼腾
电 话:010-66597363
传 真:010-66022129
电子信箱:yiteng-xing@serc.gov.cn
信函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部
邮编:100031
各电力企业、电力用户:
为全面贯彻执行《电力监管条例》,加强供电服务监管,规范供电服务行为,提高供电服务质量,维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电监会组织起草了《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做好制定工作,拟利用互联网+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起至2005年4月25日。
二、征求意见通知在国家电监会网站(https://www.serc.gov.cn)、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https://www.cec.org.cn)、中国电力新闻网(https://www.zdxw.com.cn)等多家网站公布。
三、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及传真发表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国家电监管会供电监管部 邢翼腾
电 话:010-66597363
传 真:010-66022129
电子信箱:yiteng-xing@serc.gov.cn
信函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部
邮编:1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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