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转发国电华东公司“关于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加强华东电网安全管理的意见”
2003-03-14 15:11:31 来源:中国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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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2月19日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以生产安[2003]3号文发出通知,转发了国电华东公司“关于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加强华东电网安全管理的意见”。
通知说,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发电企业的安全和生产管理移交工作已基本结束,但是由于电网公司和发电集团公司正在组建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尚未完善,而社会用电量又持续以高速增长,局部地区还出现了供电紧张的局面,因此,加强电网和发电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电华东公司针对当前华东电网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形势,根据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体制改革期间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制订了《关于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加强华东电网安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内容比较全面,具体且针对性较强,请系统各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进一步加强电网安全管理工作,清理安全生产管理关系,严肃调度纪律,规范并网电厂的行为,并参照华东公司的《意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分析和研究当前形势下电网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订有效措施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国电公司华东公司在《意见》中提出,为在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所有法律、法规,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强当前电网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保持原有技改、生产、计划、建设等各项工作的连续性,保持发电、输电、变电和配电等电力发供各环节的连续性,保持电网与电厂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华东区域网、省市公司与并网电厂的安全协调和信息沟通,进一步提高华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水平,以确保华东电网和并网电厂的安全运行,确保电力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要求
一、电厂长期以来为华东电网作出了巨大贡献。并网电厂和电网运行是电力发输供的前后两个环节,在安全上也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网厂共同努力,才能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电网企业和发电厂都要充分认识网厂安全是电力企业的第一任务,网厂能否安全正常运行将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各电网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继续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在研究电网安全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并网电厂的安全,为电厂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电网条件。同时,并网电厂也要继续加强安全管理,在研究电厂安全的同时,考虑电网的安全,为电网安全创造必要的电源条件。
为此,要在电监委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网厂生产技术通气会议,设置大机组运行数据公布系统,召开座谈会听取并网电厂意见,召开大机组检修安排平衡会,召开电网、电厂生产电话会议,以加强厂网之间的安全协调。
二、网、省(市)电力公司在发电厂移交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国家电力公司发电企业划转移交实施方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管理关系明确,安全责任清晰。资产和财务关系移交前,各省(市)电力公司应按照2002年度生产性资金结算及拨付管理惯例,保证并网电厂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时段需要,保证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待国家关于厂网划分价格管理办法及资产财务划分有关规定下发后,再按文件精神与发电集团公司进行统一清算。
三、在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中,电网企业和发电厂都必须高度重视电力发供的连续性,既要不断完善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又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继续严格执行电力行业标准和行之有效的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程、规定。当前必须严格执行国电公司1号令《国家电力公司关于严肃调度纪律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规定》以及国电公司2号令《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体制改革实施阶段加强发电厂管理的规定》,认真检查、分析电网和电厂运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切实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保证调度系统调度指挥畅通,从而保证电网和电厂的可靠运行。
四、抓安全必须从规划开始抓好全过程。电网企业必须继续按照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做好电网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加大需求侧管理的力度,按需落实错峰任务,提出确保电网安全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措施以及建设项目,积极支持并网电厂的规划、建设、调试、投运和检修、技改工作。网、省(市)电力公司要参加新建电厂规划和接入系统的审查。
五、电网企业要抓紧与并网发电厂重新签订并网协议和购电协议,确定并网的技术条件、调度管理、技术管理、行业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义务,网厂双方都要严格执行上述协议。
调度运行
六、继续严格执行华东电力系统各级调度规程,继续严格执行调度系统关于电网调度、电气操作、运行方式、继电保护、
通知说,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发电企业的安全和生产管理移交工作已基本结束,但是由于电网公司和发电集团公司正在组建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尚未完善,而社会用电量又持续以高速增长,局部地区还出现了供电紧张的局面,因此,加强电网和发电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电华东公司针对当前华东电网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形势,根据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体制改革期间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制订了《关于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加强华东电网安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内容比较全面,具体且针对性较强,请系统各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进一步加强电网安全管理工作,清理安全生产管理关系,严肃调度纪律,规范并网电厂的行为,并参照华东公司的《意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分析和研究当前形势下电网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订有效措施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国电公司华东公司在《意见》中提出,为在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所有法律、法规,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强当前电网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保持原有技改、生产、计划、建设等各项工作的连续性,保持发电、输电、变电和配电等电力发供各环节的连续性,保持电网与电厂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华东区域网、省市公司与并网电厂的安全协调和信息沟通,进一步提高华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水平,以确保华东电网和并网电厂的安全运行,确保电力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要求
一、电厂长期以来为华东电网作出了巨大贡献。并网电厂和电网运行是电力发输供的前后两个环节,在安全上也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网厂共同努力,才能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电网企业和发电厂都要充分认识网厂安全是电力企业的第一任务,网厂能否安全正常运行将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各电网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继续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在研究电网安全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并网电厂的安全,为电厂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电网条件。同时,并网电厂也要继续加强安全管理,在研究电厂安全的同时,考虑电网的安全,为电网安全创造必要的电源条件。
为此,要在电监委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网厂生产技术通气会议,设置大机组运行数据公布系统,召开座谈会听取并网电厂意见,召开大机组检修安排平衡会,召开电网、电厂生产电话会议,以加强厂网之间的安全协调。
二、网、省(市)电力公司在发电厂移交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国家电力公司发电企业划转移交实施方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管理关系明确,安全责任清晰。资产和财务关系移交前,各省(市)电力公司应按照2002年度生产性资金结算及拨付管理惯例,保证并网电厂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时段需要,保证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待国家关于厂网划分价格管理办法及资产财务划分有关规定下发后,再按文件精神与发电集团公司进行统一清算。
三、在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中,电网企业和发电厂都必须高度重视电力发供的连续性,既要不断完善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又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继续严格执行电力行业标准和行之有效的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程、规定。当前必须严格执行国电公司1号令《国家电力公司关于严肃调度纪律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规定》以及国电公司2号令《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体制改革实施阶段加强发电厂管理的规定》,认真检查、分析电网和电厂运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切实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保证调度系统调度指挥畅通,从而保证电网和电厂的可靠运行。
四、抓安全必须从规划开始抓好全过程。电网企业必须继续按照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做好电网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加大需求侧管理的力度,按需落实错峰任务,提出确保电网安全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措施以及建设项目,积极支持并网电厂的规划、建设、调试、投运和检修、技改工作。网、省(市)电力公司要参加新建电厂规划和接入系统的审查。
五、电网企业要抓紧与并网发电厂重新签订并网协议和购电协议,确定并网的技术条件、调度管理、技术管理、行业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义务,网厂双方都要严格执行上述协议。
调度运行
六、继续严格执行华东电力系统各级调度规程,继续严格执行调度系统关于电网调度、电气操作、运行方式、继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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